卖车不过户,93分违章扣分风险谁来担?

卖车不过户,93分违章扣分风险谁来担?

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建业

不少车主以为,车辆卖出、钱款到账、钥匙交付,就彻底与车辆撇清关系,实则不然。李四就遭遇了典型的卖车不过户纠纷:车辆交付买家两年多,对方一直拖延过户,导致李四名下无故多出71条违章记录、93分扣分、7250元罚款,同时车辆年检逾期、交强险脱保,所有风险全部积压在登记车主李四身上。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四一纸诉状将买家诉至襄阳谷城法院。

2022年,案外人王五借用表姐李四的名义贷款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车辆登记在李四名下,由王五实际使用。2023年3月,王五因资金周转需要,将该车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三,双方约定剩余车贷由张三承担,待贷款结清后,双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且当日就完成了车辆、钥匙的全部交付。

为厘清权责、方便后续保险理赔顺利,2023年8月,登记车主李四与实际买受人张三正式签订《机动车权利转移协议》,对此前的转让行为予以追认,协议明确约定:2023年3月17日交付后,车辆产生的所有事故、违章及法律责任均由张三承担;车贷结清后一个月内,双方配合办理过户,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张三承担。

2025年6月,车辆贷款全部结清,协议约定的过户条件正式达成。可无论李四怎么催促,张三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既不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也不处理车辆使用期间产生的大量违章。截至李四起诉时,案涉车辆已有71条交通违章未处理,累计扣分93分、罚款7250元,同时车辆年检逾期一年有余,交强险脱保近半年。

由于车辆仍登记在自己名下,李四作为法定登记车主,时刻面临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风险,若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也可能卷入纠纷,长期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法律隐患。在多次沟通、催告均无效后,李四向谷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三履行车辆过户义务、支付违约金,全权处理车辆全部违章记录,并承担自己的维权支出。

法院审理认为,李四与张三签订的《机动车权利转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现车辆贷款已结清,过户条件已完全成就,张三经多次催告仍不配合办理过户,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李四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车辆过户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张三承担。

既然协议约定违章由买家承担,为何法院不直接判令张三处理71条违章、清除93分扣分?法官表示,交通违章的罚款缴纳、驾驶证记分清除,属于交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执法范畴,且扣分处罚具有人身专属性,仅能由违章行为人本人承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强制执行范围,因此法院无法强制买家前往交管部门处理扣分违章。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免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车辆交付后的违章责任归张三。若李四为消除车辆异常状态、配合过户,先行垫付了7250元违章罚款,可凭缴费凭证和合同约定向张三全额追偿;若因车辆违章未处理、年检逾期、脱保等问题,导致李四征信受影响、无法办理其他车管业务、产生额外损失,均可收集证据后另行起诉,要求张三承担全部损失。

法官提醒:车辆属于特殊动产,买卖交付后虽实际转移使用权,但完成过户登记才是法定的物权公示方式。交易后拖延、拒办过户,买卖双方都会面临巨大法律风险。

对卖方而言,车辆交付未过户,登记权属仍在本人名下。车辆后续产生违章、脱审、脱保及交通事故等问题时,登记车主会被优先追责,面临行政处罚、征信受损、涉诉纠纷等风险,维权成本高、流程繁琐。

对买方、实际使用人而言,车辆未完成过户,不具备完整公示效力,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原车主涉债务、资产被查封,已购车辆可能被冻结、处置,买家极易遭遇钱车两空的损失,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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