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深读:一渠绕群山 一法护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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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全媒体记者 陈小平 林栋 路梦蝶
“劈开太行山,漳河穿山来,林县人民多壮志,誓把河山重安排……”
九月的太行山,群山苍翠,红岩壁立。在这“红”与“绿”之间,奔流不息的红旗渠水,默默滋养的不仅是大地,更是人心。
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凝结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宝贵精神品格,震撼人心、历久弥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旗渠就是纪念碑,记载了林县人不认命、不服输、敢于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强调“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红旗渠精神永在”,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为主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学校组织学生到红旗渠纪念馆开展研学教育活动,感悟红旗渠精神。 王愫雯 摄

修渠老人郭世杰(右)和张买江(左),拿着郭世杰手绘的红旗渠故事画集,回忆修渠往事。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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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壁之上,精神铸就丰碑
“快看,他在悬崖上飞荡起来了!”9月21日,红旗渠青年洞天河亭实景演出现场,一声惊叹引得游客纷纷仰头。演员元赵勇腰系绳索高悬,双脚猛蹬崖壁“凌空除险”,实景再现当年除险队队长、红旗渠建设特等模范任羊成战天斗地的惊险瞬间。元赵勇的老师是任羊成,于他而言,这场表演不只是舞台演绎,更是对千千万万红旗渠建设者的深情致敬。
悬崖上惊心动魄的场景,将人拉回上世纪60年代。
那些年,物资匮乏、设备短缺。林县人不等不靠,没有石灰自己烧、没有炸药自己造,凭着一锤一钎一双手,削平1250座山头,凿通211个隧洞,在崇山峻岭间凿出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
历史从哪里开始,精神就从哪里产生。红旗渠精神同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样,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浴血拼搏、砥砺前行的精神结晶,共同构筑起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国家立法形式为英烈尊严和爱国主义教育筑起法治屏障,并鼓励地方人大积极探索,以立法形式推动红色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红色精神的法治护航之路,正越走越宽、越走越实。
立足这一背景,河南把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精神纳入地方立法重点任务。为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立法,既是对历史的敬畏,也是结合我省实际,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以法治护航红色精神永续传承的积极探索。
9月21日,得知河南要为红旗渠精神立法,92岁的魏德忠老人十分激动。他拿着画册《永远的红旗渠》,一页页轻轻翻动,展示给记者看。
作为《河南日报》原摄影记者,他背着相机爬遍太行山区,红旗渠修了多少年,他就跟拍了多少年。总干渠开工、总干渠通水,凌空除险、建造渡槽,每个重要时刻都少不了他的身影。他为后世留存下大量不可替代的影像史料。
“红旗渠是不可思议的工程,红旗渠精神是河南人民的骄傲,要一代一代传承下去。”魏德忠感慨万千。在他看来,对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立法非常必要,“这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当年,老人用镜头记录这座丰碑;今天,我们用法治守护这座丰碑。

《河南日报》原摄影记者魏德忠翻看画册《永远的红旗渠》,讲述修渠时跟拍的故事。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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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筑牢传承根基
红旗渠的故事,要从“缺水”讲起。
林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山高坡陡、地表径流匮乏,自古“十年九旱、水缺为第一难”。一部林县志,满卷旱荒史。这,不是夸张的修辞;这,是刻在林县人骨子里的痛。
1960年2月,林县召开“引漳入林”万人动员大会,工程被命名为“红旗渠”,寓意高举红旗、战天斗地、依靠群众改变命运。林县人民自愿投身修渠建设。
今年77岁的张买江,是当年工地上年龄最小的建设者之一。他的父亲张运仁在修渠之初牺牲在了工地上,母亲把13岁的他送上前线。“你爹没把渠修到底,你就去替他完成吧,不把水引回来就别回家。”张买江回忆道,带着母亲的嘱托,他在修渠工地上一刻也不敢松懈。红旗渠通水那天,张买江为全村挑来了第一担水。
这担水,也进入了历史的记忆里。
这样的红旗渠,不能只靠老人们来讲。
2016年安阳市出台《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明确工程划定保护范围、管控建设行为、修缮管护等内容;2024年《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施行,明确要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弘扬革命文化,为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等提供支撑。
“但这些法规聚焦于工程实体和文物保护,未针对‘红旗渠精神传承弘扬’单独立法——对精神传播、教育普及、宣讲规范、资源挖掘、主体责任等均无法律约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红旗渠精神立法,是河南立足自身红色资源禀赋、回应时代要求的主动作为,更是以法治护航红旗渠精神永续传承的应有之义。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立法工作,相关人员赴山东临沂、陕西延安等地调研,先后3次召开研讨论证会,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听说省里给红旗渠精神立法了,我特别激动。”征求意见时,百岁修渠老人郭世杰声音有些颤抖,“后辈们把红旗渠精神传承好,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老人的一句话,道出了共同心声——渠修好了,水引来了,精神不能断。立法,就是为这份精神筑一条法治的渠,让它有法可依、有责可循。
“鼓励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和红旗渠建设亲历者及其后代带头开展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活动”;
“支持打造以红旗渠为重要标识的红色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红色研学游、绿色生态游等业态”;
“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
…………
条例采用简易体例,不分章节,在明确红旗渠精神起源、基本内涵基础上,对红旗渠精神的传承弘扬作出系统规范。工作机制上,规范了县级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群团组织、科研机构、纪念馆等在传承弘扬中的有关职责;宣传教育上,突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在传承弘扬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载体保护上,强调加强对红旗渠工程及其重要设施的保护管理、发展利用和生态安全保障等工作。
短短二十六条,条条都是对历史的铭记、对未来的承诺。

林州景色。 李思良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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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潮头,奔涌奋进力量
9月19日,林州市黄华镇庙荒村,红旗渠从村中缓缓流过,两侧石屋红砖青瓦,错落有致。村民莫艳平正在自家民宿的院子里招呼客人,桌上摆着刚出锅的大烩菜。“国庆期间的房间都被老客人订得差不多了。”她笑着说,“为啥?因为红旗渠就从我家门口流过,这水里有精神、有故事。”
曾经的“庙荒庙荒,连庙都荒”,如今已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庙荒村的变化,是红旗渠精神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一个缩影。省人大代表、庙荒村党支部书记郁林英说:“以前,修渠是为了活下去。如今,我们积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讲好红旗渠故事,发展红色旅游,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条例提到的“推动红旗渠精神向经济发展动能和治理要素转化”“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落在庙荒村,化作了热气腾腾的大烩菜、住满游客的民宿、村民脸上的笑容。
村子的烟火气能留人,课堂上的精气神能铸人。
庙荒村向东十多公里便是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9月18日,晚上7点,24岁的青年教师赵婷正在准备情景教学党课“红旗渠精神永在”。对她而言,红旗渠不只是一条渠,更是家族记忆的一部分,她的爷爷奶奶就是当年在修渠工地上相识结缘。“如今学院讲师队伍越来越年轻化,土生土长的林州青年发自内心热爱这片土地,都想把红旗渠的故事讲得更鲜活。”
课堂上,情景模拟、经典诵读、时空对话,杨贵、任羊成、吴祖太等修渠先辈的事迹被重新演绎,再现十万大军战太行的壮阔岁月。
国家能源集团学员许娜红着眼说:“修渠的故事再现修渠历史,让我更直观地了解了红旗渠精神。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众多学员有着相似的体会。条例明确,支持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发挥重要阵地作用,健全完善红旗渠精神理论教学、情景教学、访谈教学和线上教学等相融合的精品课程体系,持续提升办学质量。
红色精神的接力,最终要交到青年人手中。条例强调,“引导青少年参加红旗渠精神传承弘扬活动”。
“之前我只见过我的母亲挑扁担,今天是我第一次挑扁担,压得我肩膀有点疼,也让我感觉到母亲的不容易。”9月22日,在林州市红旗渠精神营地,学生杨博婷参与完红旗渠运动会后喘着气说,“如果我出生在他们那个年代,我也会去修渠。现在不用修渠了,我要把学习放在首位,以后报答我的家乡。”
该营地研学导师胡静芳介绍,红旗渠运动会是营地特色研学课程,“研学期间,同学们使用的工具都是当年修红旗渠时用的,目的是让大家体验当时的真实场景,感受修渠的艰辛不易,磨炼意志,增强对红旗渠精神的理解和感悟”,调动学习积极性。
青年洞前、分水岭上、干渠桥旁,红旗渠承载的不只是漳河碧水,更是奋斗火种。跨越时空,这份精神依旧澎湃,激励我们迎难而上、实干笃行,在攻坚克难中书写新的时代篇章。
漫读条例

红旗渠精神永在
□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副院长 陈晓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红旗渠精神,作出高度评价:
红旗渠精神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
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永远震撼人心。
要用红旗渠精神教育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社会主义是拼出来、干出来、拿命换来的,不仅过去如此,新时代也是如此。
…………
上世纪6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0万林县人民凭着一钎一锤一双手,在太行山悬崖峭壁上开凿了绵延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孕育产生了红旗渠精神。红旗渠精神融入血脉,成为攻坚克难、推动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红旗渠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它超越时空,彰显着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
《河南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标志着红旗渠精神传承从社会引导走向法治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用红旗渠精神教育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人人学而知之、学而用之,才能永葆其生命力,真正实现“红旗渠精神永在”。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红旗渠精神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参加红旗渠精神传承弘扬活动,厚植爱国情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是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的重要阵地,依托红旗渠纪念馆、青年洞等资源,倾力研发“红旗渠精神+”系列课程,推动红旗渠精神入脑入心。条例对进一步健全完善红旗渠精神精品课程体系提出要求,将有力推动办学质量提升。
我们要大力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从中感悟人民至上初心、汲取团结奋斗力量,把本领学习好、把家乡建设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
(本报全媒体记者林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