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W”当充电器商标申请?广州一代理机构违规被警告

“120W”当充电器商标申请?广州一代理机构违规被警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场监管”9月23日披露,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代理“120W”商标申请案件。

经查,在已知“120W”标识存在注册风险的情况下,某商标代理机构却仍接受委托,并代理提交了注册申请。

广州市监局认为,该机构的行为,一方面属于“对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不得注册情形未进行明确告知”,另一方面属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广州市监局表示,充电器上印着“120W”字样,买家通常会以为是功率参数。部分商家利用这一认知惯性,将“120W”作为商标使用,意图误导消费者,实现低成本套利。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120W”使用在充电器等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功能、功率等产生误认,依法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条例认为,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羊城晚报》等媒体2025年披露了一起案例,成都三德子好甄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了“德子土”商标,但其旗下“三德子官方旗舰店”在直播间宣传“德子土鸡”。该公司2025年以来“土鸡”销售额已接近5000万元,2025年3月因发布虚假广告,被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超10万元。

广州市场监管提醒企业和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应严守法律底线,不得误导消费者;代理机构应履行审慎核查义务,主动排查、明确告知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不得注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