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经纪业务、员工管控及债券承销多项违规,财达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财达证券因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管控、员工行为管控及债券承销履职尽责等问题,被河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9月23日,河北证监局披露对财达证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财达证券存在三方面问题。
在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管控方面,财达证券存在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的员工返还销售奖励、个别中后台员工兼职从事营销及客户服务、个别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人员开展IB业务并领取奖励等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十条以及《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员工行为管控方面,河北证监局指出,财达证券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核查不力,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债券承销业务方面,财达证券在个别公司债承销项目中,对发行人个别财务信息、在建工程进度及资产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财达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期,已有多家券商因经纪业务及员工行为管理问题被监管采取措施。
9月,厦门证监局对长城国瑞证券厦门两家营业部及相关人员连发5份监管措施,涉及证券经纪人返还佣金提成,以及员工、合规管理人员向证券经纪人介绍客户并收受佣金提成分成等问题。
8月,湖南证监局对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及在湘各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等监管措施。相关决定书显示,两名营业部负责人因借用经纪人名义挂靠客户套取佣金提成和业务奖励,被出具警示函。
官网资料显示,财达证券成立于2002年4月25日,注册资本32.4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明,总经理为胡恒松,注册地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领域。
2026年半年报显示,财达证券控股股东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44%;间接控股股东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业绩方面,2026年上半年,财达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0.74亿元,同比增长67.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亿元,同比增长104.59%;基本每股收益0.24元,同比增长100%。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620.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27.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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