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历史易涝积水区域实现动态消除

上海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历史易涝积水区域实现动态消除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2026年9月23日消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至2030年,全市新增450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区域,达标区域平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平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达到53%,历史易涝积水区域实现动态消除。至2035年,城市在面对极端降雨等自然灾害时的适应能力与恢复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实现“源头不快排、大雨不内涝、污染有控制、人水更和谐”。

《意见》提出科学划分管控分区。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按两级分区进行管控。以16个区行政辖区范围作为一级管控分区,统筹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在衔接二级雨水排水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地块新改建比例、河网水系和排水模式等因素,划分二级管控分区(海绵片区),并分为源头主导型、生态建设型、过程主导型、本底提升型4种类型。

合理制定指标体系。《意见》提出,结合地块新改建比例、强排系统雨水截流标准、可调控的河湖水位等因素,将一级管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解到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三部分。根据二级管控分区类型提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源头)、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历史易涝积水区域消除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源头)、水生态护岸改造率、雨水资源利用率等差异化指标。结合绿地率和用地类型统筹确定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污染控制率。

落实防涝调蓄空间。系统开展内涝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区域竖向条件、雨水系统建设、防涝调蓄容量需求等因素,优先利用绿地、运动场、广场和滨河空间等开放空间,落实中高风险区域防涝调蓄空间布局,完善进水和退水设施,在平时发挥设施原有的景观、游憩、休闲娱乐功能;在暴雨时有效组织径流排入设施,短期滞蓄雨洪,发挥雨水调蓄功能。充分借鉴和平公园、长风公园等建设经验,积极推动“平急两用”防涝调蓄空间建设。

此外,《意见》提出持续推进片区建设。以二级管控分区为基本单元编制系统方案,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全过程雨水管理格局。至2030年,完成约175个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和达标评估,全面分析海绵城市建设成效。重点推进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北外滩地区、桃浦科技智创城、大吴淞地区、复兴岛片区、东方枢纽中心区、嘉定新城、青浦新城、松江新城、奉贤新城等12个区域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