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快评|信“闹”不信法,“电梯门”就难彻底关上

红星快评|信“闹”不信法,“电梯门”就难彻底关上

据大河报报道,近日,杭州电梯事件涉事女子王某某在行拘期满获释后再发声:否认自己存在栽赃和诬告的行为,坚持认为男邻居肢体阻挡动作让她感到“恶心”和“不适”。她不认为自己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诬告罪”,声称遭遇大规模网暴。据纵览新闻,其新账号目前已被禁止关注。

这起电梯琐事纠纷,已有明晰定性,就是邻里间养犬纠纷,而且对于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当事人已经处罚完毕。面对执法处置和公共评议,王某某本该检视此前行为,踏实低调避开舆论锋芒。如今却忙不迭上网追发“小作文”,试图再次搅动舆论。

警方认定其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她却强调“诬告罪”,明显是避重就轻。她坚持拿邻居肢体动作说事,想用“恶心”“不适”等个人“体感”来代替法律,是典型的信“闹”不信法。

新账号虽然被处置,却切不断这种以闹代法的思维。若人人信奉“会闹者有理”,漠视法律与事实,公共秩序与网络善意终将被不断消耗。这扇“电梯门”注定难以关上。

法律的意义在于定分止争、匡正是非,而非纵容无理纠缠。人们已彻底厌烦这种流量闹剧,不能让小作文炮制的对立叙事,一遍遍消耗社会注意力。法律不能让“有心人”屡屡踩着诬告的边缘试探,却全身而退。若不知收敛,常在河边走,保不齐下次就“如君所愿”。

如果王某某确实遭遇了网暴,她大可依照法律途径,收集证据追究网暴者的法律责任,该起诉就起诉。而不是一再在网上诉说,希望得到舆论支持。何况几经周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想令人信服并不容易。法律是讲证据,不是依据情绪来作出判断。信法不信“闹”,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路径。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