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答澎湃:将建设国家和流域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中心,动态更新管控清单
2026年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聚焦“守正创新全面实施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钟斌在回答澎湃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十四五”时期部署的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新污染物突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下一步将依法加快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钟斌介绍,“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评估并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逐一明确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将清单中的禁止限制措施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出口货物目录等,形成协同发力格局。同时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引导企业开发低风险绿色替代品。
监测表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之一的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在环境水体中的浓度较2013年下降一个数量级。
在监管能力方面,生态环境部依法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初步掌握4000余种重点化学物质的基础信息。查处一批违法生产、进出口新污染物案件,聚焦环境风险评估、绿色替代、源头管控等方向,启动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防控关键技术重点研发项目。
制度标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典设立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专章,将新污染物治理主要制度纳入法律框架。发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和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累计制修订61项技术标准。同时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切实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禁止一批持久性有机化合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钟斌表示,“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依法加快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重点加强新污染物突出问题治理,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措施;实施一批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示范项目;加强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国家和流域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中心,统筹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危害评估和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应当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实施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关于新污染物治理防控关键技术的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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