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条例,谷歌被罚4亿欧元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当地时间9月21日,欧盟监管机构裁定谷歌违反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决定对谷歌处以4.03亿欧元罚款。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认定,从2018年5月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生效到2020年2月爱尔兰监管机构发起调查期间,谷歌在网络和应用活动、位置历史记录以及位置准确性三个特定功能中对用户定位数据保护不足,违反了欧盟规定的合法、公平、透明等原则。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副专员格雷厄姆·多伊尔表示:“由于谷歌的失误,人们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定位信息正被用于广告投放或推断他们的兴趣,并且可能失去对个人数据的控制权。用户定位数据保留的时间过长,加剧了控制权的丧失。”
由于谷歌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都柏林,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管谷歌在欧盟市场的数据保护事宜。该机构对谷歌处以4.03亿欧元的罚款,并要求谷歌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
对于欧盟机构的裁决,谷歌发言人回应称:“此案涉及的是一些早已更新的历史政策。自2019年起,我们显著改进了相关做法,并推出了强大的工具,使得定位数据的管理变得更加简单。”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2018年起生效,条例规定,如果保护用户数据不利,轻者可被罚款1000万欧元或上一财年全球营业收入的2%,重者可被罚2000万欧元或上一财年全球营业收入的4%,罚款金额均取两者中较高者。此前,因违反这项法规,美国Meta、亚马逊等科技公司均被欧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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