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7岁哥哥和2岁妹妹被胡蜂蜇亡案”一审开庭未宣判,被告两名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

“云南7岁哥哥和2岁妹妹被胡蜂蜇亡案”一审开庭未宣判,被告两名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

9月21日,“云南楚雄7岁哥哥和2岁妹妹被胡蜂蜇亡案”在牟定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开庭时间持续几乎一整天,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从该案受害人家属及受害人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案件未当庭宣判。

△开庭前,受害人家属在事发地。

△开庭前,受害人家属在事发地。

该案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臧梵清表示,法庭上,被告人李某某未认罪认罚,两名辩护律师均为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认为被告人已经尽到了全部的合理注意义务,希望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并认为两名幼童的监护人应担责。

△开庭前,受害人父母与代理律师进行沟通。

△开庭前,受害人父母与代理律师进行沟通。

受害人父亲陆刚及代理律师臧梵清均表示,检察机关在法庭上建议,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3至5年。

检方起诉书显示,2025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借用李某祥家位于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委会的一处林地养殖胡蜂10窝。2025年6月28日上午9时许,周某某、李某松带孙子李某甲(殁年7周岁)、孙女李某乙(殁年2周岁)到李某某养殖胡蜂山林西侧的山地干农活,李某甲、李某乙在山地和李某某养殖胡蜂山林中间的空地玩耍。

12时50分许,在李某某养殖胡蜂山林东侧干活的周某某听见孩子哭声,随即看到李某甲、李某乙被大量胡蜂包围蜇咬,其欲过去驱赶但被胡蜂蜇咬,后打电话告知周某某情况。周某某赶到现场后将李某甲、李某乙抱离现场。后李某甲、李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云南省牟定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甲、李某乙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胡蜂为膜翅目胡蜂科墨胸胡蜂。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黄康睿 云南楚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