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开口、证据说话:侵犯《繁花》著作权案中的检察技术实践

代码开口、证据说话:侵犯《繁花》著作权案中的检察技术实践

服务器在境外,境内公司已解散,被告人全程“零口供”——这是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面临的局面。最终锁定犯罪事实的,是代码比对和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

这起案件已经终审,但它的办理细节再次被提起。2026年9月20日,“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采访活动走进上海静安国际会客厅,静安区检察院“静安国际会客厅”综合履职团队成员王韬讲述了侵犯《繁花》等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中的检察履职情况。

此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知识产权检察厅组织,中央网络媒体、网络文明伙伴等参与,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检察、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等主题。

王韬在“静界·检护营商”工作站前,介绍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情况。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图

让数据开口

这起案件的时间线要拉回到几年前。王某某此前已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宣告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并未收手。他控制的重庆C公司负责为境外A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将国产热播剧《繁花》等4000余部影视作品上传至该平台,靠会员充值与植入广告获利,仅《繁花》点击量便突破800万次。

2024年3月,王某某在境内被抓获。彼时,C公司已解散,员工按指令删除了工作群聊记录;王某某本人则全程“零口供”。他辩称:“我在境外有一个朋友叫L。L和他的团队可以远程登录、控制我的手机、电脑去发送微信。”

面对这番辩解,办案组通过比对输入法词库、使用者语言习惯、操作特征等,锁定设备长期由王某某本人掌控。同时,以侦查机关对25部电子设备中恢复的海量电子数据为切入口,逐页翻阅手机里的海量聊天记录,梳理王某某与境外A平台的关联性证据。

锁定设备只是第一步,电子数据本身能否作为定案依据,还面临另一个问题:电子数据从嫌疑人设备提取,到法庭质证,中间经过多个环节,如何证明它没有被篡改?王韬向采访团介绍了《繁花》等侵权案中的做法:办案人员在对数据进行下载、固定以及在不同设备或载体间流转时,每一步都会进行“哈希值”校验。

哈希值可以理解为电子数据的“指纹”。它由数据内容通过特定算法计算得出,数据内容一旦发生任何改动——哪怕只是一个标点符号——计算出的哈希值就会完全不同。反之,只要哈希值前后一致,就能证明数据在流转过程中未被改动。检察机关正是通过确保从头到尾哈希值始终一致,向法庭证明电子证据未被篡改。

让代码作证

随着办案的深入,新的难题出现:涉案平台频繁更换域名、界面刻意伪装,境内C公司与境外A平台的关联若隐若现。

涉案国内公司为海外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器位于海外。王韬介绍,检察机关依托“检察+技术”融合办案机制,通过上海市检察院向最高检申请调用技术调查官。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平台虽频繁更换域名、界面伪装,但后台代码与密钥信息仍指向境内技术支撑。为此,静安区检察院在技术调查官介入下,采取合法手段解决了取证难题:一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通过技术手段记录海外公开网站上传的作品和数据;二是指导公安机关对扣押的嫌疑人电子设备中的代码与手机客户端代码进行匹配分析;三是发现并比对网上平台与手机APP在用户注册时调用的第三方服务密钥。

据了解,该案是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首例经四级院协同调用最高检技术调查官的案件。王韬表示,技术调查官主要提供专业思路和智慧支持,帮助解读鉴定意见或审计报告,而非直接出具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审查,结合司法判断认定法律事实。

从数据提取到庭审示证,每一步都进行哈希值校验。庭审期间,辩护方当庭提出无罪抗辩,质疑电子数据被篡改、平台点击量可能虚增。公诉人当庭出示校验记录,证实全案电子数据未篡改、未删减。出示检材扣押、封存、鉴定全流程记录;出示专项鉴定意见,佐证平台单次点击对应数据增量的客观规则。

2025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成立,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万元。

保护不分内外

案件办结之后,检察机关对这类跨境版权犯罪的治理思路并未止步于个案。王韬介绍,在跨境知识产权保护中,检察机关坚持同等保护原则。一方面,依据伯尔尼公约,中国对境外文学艺术作品给予与国内作品同等的法律保护,护航优质海外文化作品“引进来”;另一方面,全力保障国内企业文化“出海”。

文化出海的需求,在《繁花》案中体现得尤为具体。该剧集在国内爆火后不久,著作权人便发现海外侵权平台已开始疯狂传播,而正规渠道上线尚需时间。检察机关通过快速反应和精准打击,保护了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际影响力。

个案之外,这种保护格局有着更宏观的现实需求。上海作为外向型经济集聚、总部经济发达的城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到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成色。

以静安区检察院为例,该院自2021年成立基层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来,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55件2192人,涉外案件占比达80%。五年来获评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技术支持典型案例等国家级、市级典型案例共计32件次。

基于此类案件的办理经验,检察机关对出海企业的建议是:提前研究目标国法律法规,了解当地对作品传播的规定及著作权保护模式,并做好数据合规准备,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以做好风险前置防控。同时,企业在商标或著作权的创作与设立过程中应具备强烈的独创性意识,明确与国内外现存权利进行区分,这是获得注册成功或法律保护的前提;既要防止自身权利被侵犯,也要避免有意或无意地侵权及“擦边”,应通过自主创新创作具有独创性表达的作品并应用于生产经营中。

这些提示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在涉外检察服务上的持续投入。静安区检察院依托“静界·检护营商”工作站,聚焦企业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构建了集法律服务、风险防控、权益保障于一体的全流程涉外检察服务平台。该工作站自2026年3月31日揭牌以来,实行“常驻+轮值”运营机制,选配知识产权、金融、网络检察骨干力量组建综合履职团队,截至近期已通过座谈会、企业面对面等形式问需企业23次。

从个案办理到服务机制,检察机关在跨境版权保护中的实践,正在从个案经验走向常态化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