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本国的历史传统、社会制度和具体实际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新型政党制度所体现的政党与政党、政党与社会之间的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需要以一定的政治方式进入国家政治生活,并以一定的组织形态承载这些政治关系。人民政协作为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最符合中国实际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改变了西方国家政党之间主要围绕国家政权进行竞争和轮替的单一逻辑,将政党的政治功能由单纯的权力竞争转变为政治合作、民主协商和共同治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前提。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承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责任;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形成了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集中与民主相统一的政党政治结构。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在新型政党制度的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共产党宣言》明确宣示:“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使命型政党,天然承载着凝聚全国人民为政治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国家统一、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对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领导,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反对党,也不是旁观者、局外人,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与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保障了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协商讨论和执行监督。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形式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真诚开展政治协商,广泛实行政治合作,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协力巩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解决的是人心和力量的问题。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人民政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最大限度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自此,在人民政协这一重要的政治形式中,“同”是基础和前提,“异”是客观现实和重要特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利益诉求、知识背景、社会阅历、生活方式等不尽相同,人民政协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通过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汇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通过“一根头发”影响和带动“一把头发”,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切实担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的过程,是广泛达成决策和最大共识的过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以团结、民主、和谐为本质属性,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功能,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与西方资产阶级旧式的多党竞争相比,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新型人民民主的体现。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形式,通过发扬民主、广泛协商,把党的政治主张转化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从落实的弊端,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优势。

▶▶▶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具体现实地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的特色制度安排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这一性质定位揭示了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结构性地位。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因此,理解这一论断,要将人民政协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结构中,考察其所承担的政治整合、利益协调、意见表达、决策参与和共识凝聚等制度功能。

人民政协的独特性集中体现于其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提供了重要平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确立的,并非西方国家的政党竞争关系,而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多党合作为基本特征、以共同致力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为政治基础的合作关系。这一制度关系要真正转化为国家治理中的政治实践,就必须有稳定的制度渠道和组织机制将合作关系落实到具体的政治过程之中。人民政协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重要制度形式。

在人民政协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重要平台上,合作共事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种常态化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同的政治定位和作用。在人民政协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重要平台上,这种政党关系由政治原则转化为经常性的组织联系,实现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集中与民主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各民主党派作为政协参加单位,可以以本党派名义参加政协活动、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和开展调查研究。各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加政协协商,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以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即政党协商,其意见建议形成制度化的政策信息和决策参考,转化为国家治理资源。

这种组织形式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秉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人民政协作为实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与合作关系的重要组织形式,并不是停留于组织主体和组织结构层面的静态安排,而是需要通过持续的组织互动将这种关系转化为现实的政治运行。“重要渠道”与“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定位,正是这种组织关系进入政治过程的重要机制。其中,“重要渠道”强调人民政协在不同政治主体与国家政治过程之间的连接作用,使各党派团体能够依托稳定的制度渠道参与政治协商,表达意见建议;“专门协商机构”则强调人民政协对协商活动的组织化承载,通过相对稳定的组织体系、协商形式和运行程序,使政党之间的互动具有持续性、规范性和程序性。人民政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各民主党派合作这一政治关系,进一步转化为“有组织参与、有制度协商、有程序互动、有成果反馈”的政治运行过程,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能够持续运行、不断完善的制度实践。人民政协已经并将不断展现出旺盛生命力。

[作者宋雄伟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教授。本文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25SGA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