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刘春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中共中央批准:刘春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9月20日,新疆日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刘春雷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和自治区纪委书记。

刘春雷,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24年任民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记者: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