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行业协会撤销部分荣誉牌匾:相关评比表彰活动系违规开展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近期,多个行业协会宣布此前开展的部分评比表彰活动违规,其颁发的相关荣誉牌匾无效。
比如,广东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26年9月16日发布《关于部分荣誉牌匾无效的整改声明》称,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2026年1月9日召开的全体会员大会期间,通过现场评选并向会员单位及个人颁发的部分牌匾,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要求,属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声明称,为消除影响,避免误解,颁发的2025年度优秀分支机构、2025年度优秀分会会长、2025年度优秀分会秘书长牌匾均已无效。请相关会员单位及个人不将上述牌匾及称号用于对外宣传和展示,已用于宣传展示的,烦请及时调整,以免引起误解。
此外,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也已删除协会公众号上有关上述内容的相关推送和宣传展示。该协会表示,因对政策理解不准确而给相关方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未来协会工作将更加关注国家政策层面的合规性要求,感谢社会各界继续给予监督、批评和指导。
中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也宣布2025年12月12日年会向会员颁发的部分牌匾、证书属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包括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2025年度优秀物业志愿服务分队等集体奖,2025年度优秀项目经理、2025年度优秀物业志愿者等个人奖的牌匾、证书均已无效。

山西朔州市餐饮协会今年4月颁发的一批“优秀会员单位”牌匾也宣告无效。
9月16日,朔州市餐饮协会发布公告称,2026年4月29日,协会召开的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颁发的“优秀会员单位”牌匾,经核查,该评选及授牌程序不符合《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违规授牌。经协会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所颁发全部“优秀会员单位”牌匾,该荣誉称号无效。

朔州市餐饮协会强调,请获得“优秀会员单位”牌匾的相关单位,自9月16日起,停止使用该荣誉牌匾及相关荣誉宣传,不得在门店、宣传资料、网络平台继续以此荣誉进行对外展示、推广。后续协会将严格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规范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此前,由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的准入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规则约束和规范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项目清单之外的五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等方式开展,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其中包括:业务活动范围内的展示交流、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收录、案例推荐,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者行政机关授权开展的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达标考核。
此外,《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为对象的“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人民”、“功勋”、“荣誉称号”和类似含义字样,以及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上述含义的评比表彰活动,不得围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庆典、展会等活动进行颁奖表彰、认定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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