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以“全国标尺”规范医保医疗服务项目

中经评论:以“全国标尺”规范医保医疗服务项目

9月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这意味着我国将科学划定医疗服务项目保障范围,推动医保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便捷高效、基金更加安全可控、保障更加充分可及。

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一起构成了我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三驾马车”。在此之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实现全国基本统一,但医疗服务项目仅由国家层面规定不予支付和可以部分支付的范围,具体哪些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各省份自行确定。

各地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颗粒度”没有“对齐”,就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同一项检查、手术,有的省份可以医保报销,有的省份不予报销;跨省异地就医时,项目名称、编码对不上,结算容易产生争议;此外,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不统一,也不利于医保基金监管和改革,制约着医保公平性的提升。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跨省异地直接结算3.08亿人次,减少垫付2075.06亿元。随着异地就医规模快速增长,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支付责任衔接压力也在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首批国家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制定方案发布,正是推动异地就医管理、实现待遇衔接和跨区域监管的必然选择。

目录统一,并不意味着“一锅烩”。考虑到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和医保筹资水平情况,统一目录要做的,不是把各省的项目简单拼凑在一起,而是立标尺、划边界。哪些能“准入”、哪些要排除,必须安排得明明白白。比如,准入标准精准锚定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基金风险可控”四个维度;美容保健、非功能性整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以及效果不确定、风险较高的项目则被挡在门外。

目录统一,也不等于落地节奏“一刀切”。比如,首批先制定的是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眼科、妇科、放射治疗、麻醉、护理、临床量表评估、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和康复13类(含其他类别中相关项目)的国家医保项目目录。而且方案还规定,医保项目目录制定后,首先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与各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做好衔接。这种“分类制定、动态完善”的策略更加审慎稳妥、循序渐进,也是为了充分兼顾各地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求等现实差异。

当然,即便目录逐步统一,不同地区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差距依然存在,这些因素仍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的实际报销水平。因此,目录落地后,如何做好“控制存量、调整增量”,在平稳衔接与逐步统一之间找到平衡,仍考验着各地的精细化治理能力。

从药品目录统一到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统一,我国医保支付范围管理正从“碎片化标准”走向“全国标尺”。接下来,以更加公平可及的医保服务回应民生诉求,如此才能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健康根基。(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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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