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溺亡两个月后,班主任被立案侦查
10岁的小君(化名)在校门口徘徊了两次后,最终还是没有走进学校。他转身去了距离学校几百米之外的宋金河。18分钟后,他在河中溺亡。
小君是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某小学的四年级学生,事发于6月29日(周一)清晨8时许。孩子离世后,家属在民警陪同下调取了他生前在校期间的监控。
小君的姑姑祝女士对中国新闻周刊称,监控显示,在事发前一周,小君曾多次遭到班主任谭某某掌掴、揪头发、拽耳朵,并被长时间罚站。
中国新闻周刊从小君家属处了解到,谭某某是小君的班主任兼语文、道德与法治课老师。郓城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已对谭某某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立案侦查。
从监控中发现的殴打
祝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转述,根据他们看到的学校监控,6月11日至26日期间,在可查看的12个上课日中,小君有10天遭到谭某某殴打。其中,6月22日至26日期间,除谭某某多次向小君抛掷作业本外,她记录到至少8次殴打,“连续掌掴孩子的脸部和头部,揪头发、拽耳朵,有一次连续扇打超过1分钟”。
祝女士还在监控中看到,小君被谭某某长时间罚站。据她统计,小君一周内被罚站总时长超过700分钟。“有时在讲台上一站就是两个小时。”她说。
令小君家属们难以接受的是,一些殴打和罚站似乎没有原因。祝女士表示,一天早上7时57分左右,小君刚进入教室,尚未走到课桌旁,谭某某便上前打他。另一次,小君将作业本递给老师后,谭某某接过后没有查看,便拿着作业本连续扇打孩子。“没有看到孩子哭,但从表情上看,孩子非常害怕、惊慌。”
祝女士称,小君性格乖巧、懂事,也比较爱面子,并非调皮捣蛋的类型。她推测,孩子可能因为害怕家长担心,或者顾及自尊,才没有透露自己在学校的遭遇。
孩子离世后,家属还从其课桌中找到一些书本和画作,其中部分画面涉及暴力内容。祝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报告显示,一名某地公安局外聘心理专家团队成员分析多幅画作后认为,画面整体情绪“压抑、紧张”。
从学校门口到河边
小君家属同时看到了6月29日早晨的校外监控,当天7时43分、7时44分,小君两次走到学校门口,却始终没有进去。随后,他独自骑车前往宋金河。
祝女士称,在到达事发地点前,小君曾在一座桥上停留、观察。8时02分左右,他在宋金河溺亡。
小君家属曾到现场查看,事发河段水较浅,孩子身高约1.5米,父亲发现小君时,他躺在河岸边的芦苇旁,没有求生的痕迹。事后家属了解到,附近的人也没有听到呼救。
祝女士说,家属据此认为,孩子长期遭受老师打骂和罚站,与其最终溺亡存在直接关联。
事发后,小君家属一直坚持追究谭某某的刑事责任,并继续向警方补充提交证据,包括曾有早年毕业的学生向他们讲述,自己也曾遭到过谭某某殴打。
与此同时,中国新闻周刊从菏泽本地一家媒体上看到,谭某某曾于2024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9月4日,小君父亲接到公安局电话,表示将对谭某某刑事立案。9月7日,小君家属收到了立案告知书。祝女士称,9月14日,检察院曾致电孩子母亲表示,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

谭某某被立案侦查。图/受访者提供
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涉事小学校长、郓城县公安局及郓城县检察院,电话均无人接听。
小君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教师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员,如果存在持续殴打、羞辱、罚站等行为,并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程度,可能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李莹认为,判断是否达到“情节恶劣”,需要结合侵害行为的持续时间、频率、手段、对象数量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对于家属而言,目前的诉求是依法从严追究谭某某的责任。祝女士说,希望通过这起案件,引起学校、教育部门、教师以及家长对学生身心状态的关注。
记者:解雪薇
编辑:刘汨
运营编辑:肖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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