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拒捕、碾轧民警致其牺牲,裴某被最高法核准死刑
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裴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核准对因暴力拒捕、驾车碾轧执法民警致一人牺牲的被告人裴某的死刑判决。
据湖北广播电视台9月17日报道,被告人裴某,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等被判刑,于2017年刑满释放。
2022年7月起,裴某伙同他人,接受电信诈骗上线人员的指使,驾驶车辆在陕西咸阳、兴平一带流动作案,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资金转账、支付结算等帮助,以逃避侦查。经查,仅2022年7月16日一天,该团伙就完成电诈资金转账49万余元,裴某从中获利1000元。
2022年7月27日,裴某搭载同伙及电诈资金操作员、银行卡持有人,在兴平市一处景区附近与其他同伙会合。民警根据线索追踪至该处,亮明身份、实施围捕并鸣枪示警。抓捕现场,裴某暴力拒捕,在公共道路上驾车冲撞并碾轧执法民警,造成一名民警牺牲、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2023年,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裴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在披露的裁定书中认为,裴某所犯罪行属实,且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重的主犯;同时,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亦系主犯。裴某具有多次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依法裁定核准对裴某的死刑判决。
《现代快报》17日表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次案件中各类情节叠加,最终导致了顶格判决:裴某于2017年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在所犯罪行中,裴某均系主犯。此外,裴某在现场暴力抗法,且无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任何可以从宽处罚的情节。
本案中牺牲的民警陈勇,生前系兴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副所长,殁年43岁。陈勇同志牺牲后,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