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皇庭:子公司拟转让10.73亿元债权抵销债务,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枯竭

*ST皇庭:子公司拟转让10.73亿元债权抵销债务,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枯竭

9月16日,*ST皇庭(000056.SZ)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及债务抵销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财务状况,公司拟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对关联方债务人享有的标的债权10.73亿元转让给连云港旭思朗实业有限公司,旭思朗受让标的债权对应抵销融发投资应当偿还旭思朗标的债务中的10.73亿元。

2016年,融发投资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签署了编号为P2016M11ARFTZ0001-03的《信托贷款合同》及五份补充协议(“贷款合同”),约定中信信托向融发投资发放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贷款。

融发投资作为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中信信托于2016年签署了编号为 P2016M11ARFTZ0001-04的《抵押合同》,约定融发投资以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建筑面积为80608.64平方米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皇庭广场)及其占有范围内宗地面积为42348.37平方米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物业”)为融发投资向中信信托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保证、承诺和责任提供抵押担保。

中信信托与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光曜夏岚”)于2021年6月23日签署了《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中信信托将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终审确定债权)转让给光曜夏岚。中信信托于2024年5月15日出具了《债权转让确认书》,书面确认了上述债权转让事宜。中信信托与光曜夏岚后续完成了关于前述债权转让的登报和公证等手续。

2026年8月至9月,光曜夏岚、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丰翰益港”)与旭思朗之间进行了债权资产转让,最终约定旭思朗成为光曜夏岚对融发投资全部债权的债权人。

融发投资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于2026年8月30日已签订了一系列《债权转让协议》(以下合称为“债转协议”),约定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将其对关联方持有的一系列债权转让给融发投资。

根据《债权转让及债务抵销协议》内容,融发投资的债务人主要包括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但受限于宏观大环境,所涉及的业务均处于暂停状态。光曜夏岚、丰翰益港及旭思朗等公司在不动产投资以及不良资产投资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其受让融发投资的债权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协助债务人盘活资产,进而收回债务。

公告称,2025年,公司依据生效司法裁定以核心资产深圳皇庭广场用于抵偿部分债权。前述核心资产完成抵债剥离后,公司核心营收渠道丧失,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枯竭,整体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已转为负值,公司股票也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对于现有债务,公司已无实际偿还能力,仅存在现有可处置债权类资产能用于抵偿部分剩余债务。

此外,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债权债务抵销完成后公司将冲回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81370.63万元,2026年度净利润预计增加81370.63万元,归母净资产预计增加96247.96万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同比下降40.47%;归母净利润-2.72亿元,同比下降46.82%;第二季度单季归母净利润-2.4亿元,同比下降1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