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时评丨人脸不是商品,小心馅饼变陷阱
近日,一种号称“零门槛、高回报”的“卖脸兼职”悄然走红网络,引发人们热议。平台宣称,普通人只需出镜录屏、录入面部影像、做几个动态表情,就能轻松变现。在AI短剧风口之下,这看似是“动动脸就能赚钱”的好事,实则暗藏不小的风险。
说白了,这种“卖脸”卖的不是一张照片,而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生物信息。人脸与密码不同,密码忘了可以重置,脸“丢”了却找不回来。它关联着刷脸支付、实名认证,更绑定着一个人的社会身份。一旦被滥用,轻则被用于生成虚假视频、诈骗引流,重则沦为黑灰产的“换脸”素材,给当事人带来难以估量的麻烦。
更值得警惕的是,许多平台利用格式协议玩“文字游戏”。协议中赫然写着“永久使用”“全球范围”“可转授权第三方”等条款,把一次简单的授权,悄悄变成了终身商用、任意流转的“卖脸契”。在法律上,肖像权属于人格权,可以有限授权却不能“卖断”;人脸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必须单独同意、明确目的、限定范围。用格式条款让人让渡无期限、不可撤销的权利,依法应属无效。
AI短剧的兴起,确实为内容创作打开了新的空间。但任何新业态的健康发展,都不能建立在牺牲普通人权益的基础之上。平台不能把“用户已同意”当成万能挡箭牌,而应当做到人脸采集最小化、授权独立弹窗、撤回后彻底删除数据。监管部门也应主动出击,将“永久授权”“私下收脸”等行为纳入整治范围,给狂奔的技术套上缰绳。
技术向前跑,规则不能缺席。对于普通人而言,面对“轻松赚快钱”的诱惑,不妨多问一句:我的脸,真的只值几千块钱吗?记住,你可以授权形象被合理使用,但千万别把身份、名誉和安全,一次性打折卖光。(安远县 唐国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