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父亲,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发病期,母亲称无能力监管

男子杀害父亲,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发病期,母亲称无能力监管

上海36岁男子顾某6年前就已出现精神异常,但拒不配合治疗,家人称无力监管。今年3月,他在家中将父亲杀害,案发后被警方拘留,今年6月,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后获释。近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相关强制医疗决定书。

弑父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

据决定书,出生于1990年的上海男子顾某属大学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3月20日15时许,顾某在家中客厅处,趁其父亲某甲不备,手持松肉锤击打某甲。某甲躲入卧室后,顾某追上继续行凶,直至父亲死亡。

2026年3月21日13时许,其母亲刘某回到家中发现某甲死亡后报警,顾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某甲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砍切、钝性物体打击头面部、躯干及双上肢等处,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及目前均处于发病期,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无受审能力。

作案后搜索“死后变化”等关键词,72岁母亲称无力监管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提取的电子数据证明:顾某作案后,曾通过网络搜索“故意杀人罪”“死后变化”“尸体的变化”等关键词的情况。

另有多位证人证言及大学、职场多渠道物证表明,顾某曾有过冲动、暴力行为,日常学习、工作、生活表现,家庭关系及精神状况,皆存在明显的“性格孤僻、行为怪异、情感冷漠、社交异常”等问题。

另有证人证言及《住院病史录》证明,顾某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无自知力,可能存在被害妄想,需要长期的治疗,病情只能稍微改善,仍具有伤人风险。

其72岁的母亲刘某证实:她于2020年后发现儿子顾某精神异常,想带他到医院检查治疗,但顾某拒不配合。因刘某与顾某年龄、体力悬殊,刘某没有能力强制顾某接受治疗。如今自己年事已高,尚有近百岁母亲需要照顾,无能力全天候有效监管顾某。

法院认为,顾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决定对顾某予以强制医疗,对扣押的作案工具松肉锤、银色切刀予以没收。

来 源:大河报记者 翟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