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新员工只签4年,权责边界需更清晰

胖东来新员工只签4年,权责边界需更清晰

文 | 熊志

9月13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发文透露新的招工准则。其表示,胖东来再招员工都会是学员性质,合同四年、不续签。

按照于东来的说法,新员工一律四年合同制,只有少部分会留下来,转成“培训师傅”。这一不同寻常的招工政策,很快引发了巨大争议——这究竟是在给社会输送人才,还是为员工的周期性换血,找一个体面的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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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作为零售行业的顶流,胖东来以善待员工、福利待遇良好著称。

根据其公示数据,2026年上半年,胖东来的人员流失率只有0.50%,管理层无一人流失。如此低的人员流失率,说明优秀的企业文化,对员工的稳定性起到了巨大的保障作用。

正因如此,很多网友善意地相信,胖东来的招工新政,并非为了节省人力成本,于东来是想办一所社会大学,将自身成熟的服务和管理理念,通过招工培训的方式,传承给更多的劳动者,为行业输送高素质人才。

然而,办企业毕竟不是办学校;企业招人,也不同于学校招生,雇佣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即便为社会培养人才的初衷足够动人,四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规则,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矛盾。

首先,胖东来能够爆火,恰恰是因为,它的服务理念、企业文化和管理经验,很难复制到其它企业身上。员工愿意将胖东来的企业文化内化为自觉行为,前提是胖东来提供的工资待遇足够丰厚。如果没有这一物质基础作为支撑,单纯的高要求怕是会沦为一纸空文。

这就意味着,那些接受培训的学员,在胖东来的文化下耳濡目染,哪怕学到了专业的服务技术和经验,等到四年到期,奔向其他企业和岗位时,可能会遭遇“水土不服”的困境。

再者,此前有的企业将裁员行为,包装成“为社会输送人才”,遭到舆论的猛烈批评。如今,同样一套说辞,胖东来因为积累的良好口碑,遭遇的骂声少了很多,但即便如此,这种特殊的用工模式,仍然需要直面合规性的质疑。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权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实中,这种四年制到期不续的劳动合同较为少见。这也难免让外界猜测,此举在周期性地进行员工换血,进而保持企业的年轻化,并规避长期用工带来的法律义务。

在现在的大环境下,不确定性与日俱增,加上AI的冲击,很多企业未来恐怕很难像过去那样,给员工提供长期的稳定岗位。即便胖东来是想通过此举,来保持用工的灵活性,从商业逻辑看无可厚非;从法律上讲,四年合同期满后,企业也有权不续签,不过,前提是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于东来的表述,留下了一定的模糊空间。他强调是招工,但员工又是“学员”性质,如果将新员工,定性为“学员”,而非普通劳动者,那么这四年间,劳动关系认定、社保缴纳、加班费核算、工伤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到底该如何界定呢?

目前,所谓的四年制合同模式,还只是于东来的口头表述,企业层面还没有形成详细成文的规定。它能够掀起舆论风波,充分说明,作为行业用工标杆,胖东来的一举一动都处在放大镜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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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能够赢得社会赞誉,不在于其口号多么动听,而是它能够恪守法律法规,实实在在地善待员工,为劳动者谋福利。

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创新用工模式当然值得探索,但任何创新,都不能凌驾于劳动法律法规之上,不能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排除于东来的这一举措,确实是为了培养人才,将自身的优秀管理经验、服务理念,通过这些四年制的员工,扩散传承到其他企业,乃至整个行业。

只不过公众期待的,不是一套理想主义的人才培养叙事,而是一套权责清晰、合法合规,且将劳动者权利细节写得明明白白的用工机制。

从这个角度看,胖东来遭到舆论质疑,并不是一件坏事。社会期待值足够高,才会倒逼企业做得更好。所以,胖东来不妨回应舆论关切,披露招工新政的细节,让它充分接受外界的审视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