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5万不还,还转移财产“躲债”?女老赖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极目新闻通讯员 龚齐航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面对法院判令偿还5万余元借款的生效判决,张某拒不执行,还上演连环“躲债”闹剧。近日,经襄阳市保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22年3月,张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承诺次月归还。但张某一直搪塞逃避还款。后经王某多次催讨协商,张某出具借条,约定于当年7月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3000元,但到期后仍未偿还。
多次催讨无果后,王某于2023年4月3日向法院起诉张某。法院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借款本金加利息共计57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分文未付。
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张某对此置若罔闻,反而打起了“一躲到底”的主意。为规避执行,张某以不会使用银行卡、不方便等为由,将收入全部转入他人的银行账户,以此隐匿财产,制造“无财可执”的假象。
2025年9月,法院因张某拒不履行义务、拒不申报财产,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然而,受到司法处罚的张某仍不思悔改,分文未还。
2025年11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保康县检察院办理。“我不是不还钱,是真没钱还。”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张某坚称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面对张某的拒不配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固定证据。经核实,张某与其丈夫均有稳定收入,其本人及关联人银行流水有稳定的进账,还向他人转账数万元。
检察官综合考量张某拒不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经处罚后仍拒不履行等情节,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生效判决不是‘法律白条’,任何心存侥幸,企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抗拒执行的,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承办检察官介绍,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11件,切实将群众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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