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继续严格控制账款凭证期限,推动核心企业及时支付现金
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这次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控制账款凭证期限,进一步强化对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监管,推动核心企业及时支付现金,缓解中小企业的回款难问题,助力畅通宏观经济循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范管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同时,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
具体来说,在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方面,《通知》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提供融资。监测过度使用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的大型企业,并督促压降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业务规模。要求大型企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向其关联的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在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方面,《通知》要求,电子凭证服务平台要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凭证期限、费用明示等各项合规要求,并将经营数据全量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由上海票据交易所跨机构、全口径监测大型企业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大型企业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存在付款逾期的,由上海票据交易所和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分别进行披露。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对付款逾期的企业停止提供新开立电子凭证服务。
曹媛媛指出,账款凭证业务在发展初期规范性不足,一些核心企业用账款凭证来拖延付款、拉长账期,服务平台的管理规范也比较缺乏,一些核心企业一边通过开立账款凭证、大量拖延付款,来节约自身的财务成本,另一边对拿着账款凭证的供应商收取比较高的融资服务费,甚至有的核心企业通过自己关联的保理公司为账款凭证提供高息融资,赚取利息,存在对供应商“两头吃”的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去年4月份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自律规则,对账款凭证业务进行了规范管理。曹媛媛表示,一年多来,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账款凭证业务规模显著下降。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场的账款凭证余额2.4万亿元,比规范前的3万多亿下降20%。
第二,账款凭证期限是明显缩短的。政策规定,账款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该在6个月以内,这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严格限制账款凭证只能开具6个月以内的。同时,也要求商业银行加强账期合理性审查,审慎为账款凭证开展融资服务。截至7月末,账款凭证平均期限已经较去年同期规范前缩短了92天。
第三,“两头吃”的情况已经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存在“两头吃”问题的大型企业已经退出账款凭证业务。
第四,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规范性也不断提升,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主要的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已经开始明示收费标准、降低收费水平,现在平均的服务费率降至0.16%,收费水平是比较低的。同时,主要的电子凭证服务平台风险管控也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贸易背景信息归集机制,对于一些逾期违约的核心企业停止提供账款凭证开立服务。目前,全市场已经有145家不满足合规要求的平台退出或者承诺即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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