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赴部分龙头汽车企业调研,敦促提醒避免滥用优势地位拖欠账款
9月1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周卫军介绍了如何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的措施。
近年来,部分行业“内卷式”竞争加剧,一些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在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压榨产业链、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这种不合理的成本转嫁,不仅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还可能削弱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的第十五条,对上述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觉得意义非常重大,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状况,有助于促进经营者确立正确的竞争观念,更有助于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他说,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主要开展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项工作主要是加强法律宣贯。起草制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有关执法指引,帮助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正确理解法律、精准适用法律。同时,我们还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将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落实。
第二项主要是加强监管执法。部署开展2026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将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作为重点执法内容。会同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对部分账款规模大、账期时间长的企业进行约谈。赴部分龙头汽车企业调研,敦促提醒这些企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滥用优势地位拖欠账款。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有关线索进行研判,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检查,通过法律宣贯、约谈指导、督导检查等方式要求有关大型企业进行整改,责令退还欠款。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一步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是持续加强部门协作。与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的工作机制。对故意拉长账期或者被中小企业投诉较多的大型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约谈、调解等方式督促整改,多方协同化解中小企业回款难的问题,削减潜在拖欠风险。
第二项工作是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置有关线索,对大型企业通过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欠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包括工程结算)的流程,包括使用商业汇票或电子凭证变相延长付款期限的这些滥用优势地位故意拉长账期的恶劣行为,查实后将依法依规处罚。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明确合理账期和支付规则,为下一步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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