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阳光人寿领314.4万罚单

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阳光人寿领314.4万罚单

极目新闻记者 舒平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14.4万元。

同时,该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梁某泉,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0.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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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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