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建设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第十六次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形成重要共识成果

共同建设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第十六次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形成重要共识成果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题:共同建设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第十六次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形成重要共识成果

新华社记者王悦阳

9月10日至11日,第十六次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APEC成员经济体的部长和代表、各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人,聚焦“共筑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能源领域主题,围绕APEC“中国年”能源领域三大优先方向开展交流讨论,凝聚合作共识。

首次提出“亚太能源共同体”

会议形成了“1+3+5”成果体系,具体来看,发布1个声明,即《2026年APEC能源部长会议联合声明》;通过3项专业领域共识成果,即《APEC高质量能源普惠愿景与行动》《APEC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政策推荐(2026—2030)》《APEC促进能源安全协同的非约束性准则》;作出5项东道主自主贡献承诺。

其中,会议通过的部长联合声明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亚太能源合作实践,首次提出并系统阐释了“亚太能源共同体”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展现了各方协同加强亚太能源安全、保障民生用能服务、推进转型发展的实践经验与治理理念。

当前,国际能源市场震荡加剧,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频发,能源安全问题凸显,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节奏分化,全球能源治理的有效性亟待增强。APEC成员经济体贡献全球六成以上GDP和约六成能源需求,是全球能源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表示,联合声明提出,能源转型节奏不搞“一刀切”,尊重各经济体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差异,既肯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也承认化石能源在系统稳定中的作用,体现“先立后破、有序转型”的治理理念,确保转型进程中能源安全不受影响、民生用能不受影响。

提升区域能源韧性

当前,亚太地区超过45%的原油、23%的天然气来自中东,受供应中断的影响尤为直接,会议把能源安全协同治理摆在今年APEC能源合作突出位置。

会议通过《APEC促进能源安全协同的非约束性准则》,提出以综合安全的视角审视能源安全,推进能源品种和进口来源多元化,坚持有效市场,开展应急响应合作,以创新合作破解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灾害应对,为区域应对市场波动、供应链风险、极端天气等多重挑战提供行动指引。

“能源安全没有‘孤岛’,没有哪个经济体能够在区域性供应冲击中独善其身。我们坚持自愿、非约束原则,尊重各经济体自主确定能源发展道路。”王宏志说,文件为区域应对市场波动、供应链风险、极端天气等多重挑战提供行动指引。

以创新合作破解发展中的问题,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会议通过的《APEC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政策推荐(2026—2030)》是APEC首份聚焦“人工智能+能源双向赋能”的共识文件,既明确能源系统对算力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作用,又强调人工智能对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增强能源系统韧性的赋能价值。

以普惠促进发展成果共享

近年来,亚太地区能源可及水平显著提升,无电人口大幅降至约1412万,仅为全球无电人口的2.1%,区域能源发展正从“保障基本民生用能”迈向“提质赋能美好生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会议通过《APEC高质量能源普惠愿景与行动》,首次明确“安全可靠、充足韧性、普遍可及、可持续、可负担”的高质量能源普惠内涵,指引区域合作重心从基础用能覆盖向服务品质提升转变。

APEC北京能源会议周期间,5项中方自主贡献成果配套推出,通过政策报告、技术方案和能力培训等方式,面向所有经济体开放共享。

其中,南方电网公司提供支持的《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荐解决方案》充分吸纳中国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电力系统成熟实践经验,兼顾不同经济体发展阶段与资源禀赋差异,从技术、政策、协作三个维度构建系统性推荐框架,围绕新能源发展趋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区域能源协同发展等核心议题,形成可参考、可组合、可扩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思路。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汪剑波表示,5项自主贡献来自中国能源发展的真实案例与技术经验,是经过实践检验、可供各经济体结合自身实际参考借鉴的务实方案。“中方愿同各经济体一道,把共识转化为行动,把经验转化为合作,共同建设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汪剑波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