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暴法来了!“阴阳怪气”“负面评价”构成网暴吗?

国家网信办就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没有人能说清楚,“网暴”这种互联网之癌,究竟是如何开始的,它不断扩散,蔓延、转移,等人们发现必须向它出手时,它几乎已经成为与互联网共生的存在。它每天都在发生,或大或小;发生的缘由千奇百怪,或故意或无意;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不一,有人挺了过来,有人抑郁,有人甚至因此失去生命。
2024年,粉发女孩郑灵华因遭遇网暴而选择结束生命。事后,有参与网暴她的人在接受采访中称:“我只是留言而已。留个粉色头发我可能会存在偏见,当然我自己有很大错误,当然如果她当时能够心态再好一点,我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可以不接受嘛,没问题呀。”此言曾引起网民们的巨大激愤,然而激愤之余,更多的人开始思考,该如何用制度将泛滥的流动的网暴斩断。
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网暴法征求意见稿)开始正式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征集期中,许多网友积极参与其中,从自己的遭遇中总结被网暴的形式,提炼意见,也提出困惑,而法律从业者和法学专家,也从各自的角度发出不同的建议。
为“反网暴”建言献策
7月29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反网暴法征求意见稿当天,温舒就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发了帖,征集大家的意见形成建议。
“大家都对网暴这件事苦不堪言。”温舒说。作为一个追星党,她围观过多起粉丝互相掐架事件。而在掐架时,许多人会不自觉地传谣,而很多跟随传谣的人,其实并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作为一个社交平台上的博主,温舒在发言时特别谨慎。“万一有人被我(发的消息)误导了,我自己又没有核实信息来源,那这个影响范围可大了。”温舒说,因此,她对粉丝量极大的号去讨论似是而非的八卦时,总抱有警惕心。
在看了一下午的帖子之后,她决定试着参与这场征集活动。由于并非法律专业,她在提出自己的想法后,还反复用AI进行概括与校准,并提炼出了六条意见。
她把意见发在网上,征集网友的建议。网友的反响很热烈,那段时间,温舒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刷社交软件,汇总一下大家的意见。她告诉深一度,网友的意见集中在平台责任、未成年人的网络言论,以及AI应用对于网暴的风险等几个领域。
8月9日,经过十多天的梳理,温舒结合网友的意见,整理出六大类十多条具体的意见,一键提交。
同样有专业的法律机构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中,8月初,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汪姝文和实习律师张璟一起起草了这份意见书。她们先写出了一份25条意见的初稿,之后,整个律所进行了研讨,并最终保留了10条。8月12日,律所公布了反网暴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并呼吁大家结合自己的经历和关注提交意见。
千千律师事务所多年关注性别暴力,在此次反网暴法意见征集的过程中,也从性别暴力的角度给出切实建议。“我们认为网络作为一种空间和技术手段,催生了新的性别暴力形式,同时也加剧、放大了传统的性别暴力形式,比如亲密伴侣暴力。”汪姝文介绍,“我们用的术语,不是‘网络性别暴力’,而叫作‘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
所谓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既指发生在网络上的性别暴力,也指从线下延伸到线上的暴力行为,比如线下偷拍影像并进行线上传播,或是对网上关注的人进行线下骚扰等。汪姝文解释,实际上,很多网络暴力就发生在亲密伴侣之间。比如将伴侣的私密影像传到网上,或是发布羞辱性言论。在互联网时代,这些影像或言论得以爆炸式传播,给当事人造成更大伤害。

千千律所的律师们一起研讨提交的意见 | 受访者供图
“阴阳怪气”是网暴吗
除了直接的辱骂、造谣和私密影像传播,还有一种“模糊网暴”更难被界定。2026年初,网友小琪发了一条欧洲旅行的帖子,另一位网友在帖子下评论:“这文第一次去欧洲吧”,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争吵。
很难说明矛盾是从哪一句开始上升为争吵,又从哪一句上升为攻击。小琪告诉深一度,她一看到这个评论,第一感受就是“这人不友好,在秀优越感,同时在嘲笑我没见过世面”。她因此回怼:“行啦!别秀优越感啦”“小姐姐,你能不能不要和精通心理学的人玩心眼子……”等三条评论,对方也反击“急啦”“赶紧多多评论啊……”等话。
在小琪的叙述中,自己情绪上头,再次反击,说了一些比较激烈的话,本想着会迎来对方的升级反击,却不料对方突然道歉,之后就拉黑了她,并“挂”了她。
“我还懵着呢,她道完歉就把我拉黑了,然后跟别人说自己道了歉,但我咄咄逼人。”小琪说。
小琪认为,对方是假装道歉,只为做证据给网友看,博取同情。对方表示“自己只是评论了一句,但小琪追着她骂了好几条”。于是爱打抱不平的网友认为小琪不占理,追到她的主页去辱骂她。
“我本想,我也曾说过不对的话,就让她挂在网上发泄一会儿情绪算了,也算是我致歉了。但她持续在自己的帖子下散布不实言论,她说自己就评论我一句就被我追着骂,实际上她怼了我很多句;我是说了一些比较激烈的话,这是我的不对,但她说我问候她全家。网友就来骂我,我成了大家眼里的坏人。”小琪说。
第一次报警后,警察希望当事双方和解,她本想息事宁人,于是向那位网友道歉,对方也接受了她的道歉,但大约两个月后,小琪发现对方竟然还挂着她的信息,于是她在宁波再次报警。在这轮维权中,她进行了录屏、网页录像、保存聊天记录、收集证人证词等大量取证。她发现,维权最困难的部分在于对方“挂”出她的个人信息,全是经过模糊处理的信息,提交警方后,警方很难以此断定对方挂的就是小琪。
“当时警察说,不能证明她对我造成伤害,我得先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才能维权。我去医院鉴定,鉴定我有抑郁和焦虑,之后我带着病历向派出所和小红书申请对方的个人信息,均被驳回。”小琪说。
这是一个死结。被“模糊开盒”者明白对方开的就是她,甚至连围观了双方争吵的网友也能精准定位到被挂的是谁,但在警方这里,只能以没有完整身份证、完整姓名为由,难以认定典型开盒。
汪姝文和同事们也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有一名女性遭遇了某个博主的“隐形网暴”,来律所咨询。该博主的粉丝都知道骂的是她,但那些辱骂词都“拐弯抹角的”,很难直接界定为辱骂。对此,律师也只能建议她,在证据整理时更细致一些,有些直接侮辱的语言归为一类,需要结合上下文理解的影射语言分一类,一条一条整理。
到底什么是正常的网络用语,什么算人身攻击,在现实中非常难认定,但大量的“阴阳怪气”“负面评价”在现实中又非常普遍。“大家网络暴力都不直接骂了,都是这种拐弯抹角的影射。”汪姝文介绍,“单看一个词好像没什么问题,但结合上下文语境和表情包、配图,或者对方之前的发言,才能判定其是否有侮辱行为。”
各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也在试图厘清网友发言字句间微妙的差别。有社交媒体平台在发布的网络暴力治理规范中,将网暴拆成三个要素:指向特定自然人的指向性,对身心健康造成较严重危害的危害性,呈现大量、重复或持续特征的规模化。三要素叠加,才算一个网暴事件。
在一场由平台主办的关于网暴的研讨会上,法学教授、评论员、精神卫生机构的专家、抑郁症治疗中心的医生、律师面对着同一个问题:一句没有脏字的玩梗,怎么就成了网暴?在讨论中,主持人抛出问题:“玩不起呢”,算网暴吗?
不同专家有不同的意见,但毫无疑问,当成百上千条“梗”和“阴阳怪气”砸向具体的人时,即便没有直接攻击,仍然会对人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网友林月曾在营销号的热帖下评论过一句“能不能不要在事情没有明朗之前带节奏”,没想到很快私信就炸了——“就骗你这种人”“你很爱当血包吧”“祝你以后老公出轨、生孩子是别人的孩子”……
“看到这样的评价,我真的很生气很害怕,因为恶意来得太直接,并且当时没有人能够帮我,如果有人在评论区回复我,说我说得有道理,他们也会受到攻击,所以我选择了删评。”林月说。
意见征求稿中,对于网暴的定义,前提是“要对个人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汪姝文称,“首先它是一种违法行为,比如传播私密影像,这肯定没有疑问,因为它就是侵犯隐私权,如果还是集中或持续的情况,那它就构成网络暴力。”但阴阳怪气在法律上能认定为对别人实施侮辱或诽谤行为吗?负面评价能定义为侮辱吗?这在现实的法律处理中仍是难点,需要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去厘清。
当网暴遭遇“法不责众”
本轮意见征集,小琪提交了7条建议,包括紧急网暴案件要快速裁定、平台限时处置;细化公安协助取证、立案监督,不立案要出具书面文书;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求平台完善一键取证,平台拒不配合取证要承担赔偿。
一部法律再好,也需要各部门配合落地。小琪称,她最担心《反网络暴力法》出台后,出现“法条很好,但实际办案还是老样子” 的情况。在她看来,执法环节也需要改革。
而另一位网友小熊在明星自杀之后,发了一个视频呼吁反对网络暴力,但她告诉深一度,自己内心并不觉得有用。
小熊经历网暴要追溯到多年前。事情的起源,是她在社交媒体上评论了明星的外貌。“我当时只是跟风,也不是真心地要贬低对方。”小熊回忆,作为一个追星党,年少时她遇到分歧纠纷吵架,的确会跟对方对骂:“那时候我要在饭圈里找存在感,会故意发一些能引起共鸣的话,为了合群和找存在感,我就说某个明星长得丑。”
小熊告诉深一度,“说明星丑”这条帖子可见范围是她互相关注的好友。之后,她又晒了一张她跟这位明星的合影,攻击就追过来了。
“一开始有人说,我跟明星的合影是找黄牛买的,还有说我是私生粉,之后把我没做过的事也往我身上扣。”小熊回忆,那些天,辱骂信息密集地袭来,她不得已关掉了 QQ 号所有的搜索渠道,手机号也设置了免打扰,未读消息大概有一万多条。
她的个人信息被一步步地“人肉”了出来,有人去她学校的贴吧、微博去发帖投稿,甚至给她的班主任和家人打电话。小熊告诉深一度,当时,还有人去加她高中同学的QQ,问他们认不认识小熊。
“从被骂到被忘记,其实只有不到一周。最开始三天骂得特别凶,但过了一周,就只有我同校的人还记得这档事了。”小熊说。被网暴时她刚高考完,但影响一直延续到她走进大学。在大一上学期,她的状态始终紧绷着,即便在跟室友聊天时,视线余光也会扫着在场每个人,“我会在心里怀疑,自己被认出来了吗?”
但她没有采取法律措施去维权,“那么多人,举报都举报不过来,举报还有要求,平台会要求你把举报原因写清楚,并且举报也未必能通过,即便通过,人家把骂你的帖子删掉,可能都不会封号,你只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情绪去做一件没有结果的事情。”
在小熊看来,网暴是一群人的事,受害者去告也只能告一两个人,没被告到的人依旧逍遥法外,受害者没有办法抹灭自己所受的伤害。
林月也指出,向平台举报并非每次都能奏效。如果私信或帖子内容本身侮辱性很明确,举报就有效;但如果只是一些阴阳怪气的回复,平台大概率只是“已收到反馈,后续平台会持续关注”之类的反馈。并且有些人会使用谐音或emoji来骂人,比如“死”这个字就经常被“s”“亖”来代替,举报很难成功。
关于网暴事件的立案难点,或许并不只限于小熊所说的“法不责众”,也并不止小琪所说的“模糊不清”,实际上,网暴受害者在维权时往往面临找不到人,留不住证据和立不了案的困难,“在实践中,受害者无论是去法院还是去找警方报案。都需要提供初步证据。但留存证据本身就比较困难,而且取证的过程也会带来二次伤害的问题。”汪姝文说。如果影像和诋毁是在境外社交媒体平台上传播的话,公安机关也很难像在国内一样,对平台直接发函。这样一来,找到对方身份信息的负担就落在了受害者自己身上,就更难推动立案。还有一些网络性别暴力,在法律中可能适用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罪名,但这些都属于自诉罪名,需要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诉并举证,有些受害者也因此放弃了法律追责。

千千律所提交的意见书 | 受访者供图
违法程度与处罚相适配
在撰写意见稿时,汪姝文和同事们反复针对概念进行讨论。她告诉深一度,意见稿把“网络暴力”定义为“一种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活动”,他们一开始考虑建议删除“集中”和“持续”这两个词。汪姝文介绍,在2023年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里,有一个叫作“吴某某诽谤案”。加害者吴某某造了女生的黄谣。尽管他只发布了一则黄谣信息,但这条信息被其他用户平台大量地转载,阅读量最终达4.7亿余次。
因此,汪姝文觉得“集中发布”的概念并不清晰——“如果只把‘集中发布’理解为‘同一个人多次发布’,那这个案件是不是就不属于网络暴力的范畴?但是私密影像的传播,只要发一次就会被大量转发,对受害人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汪姝文说。
但讨论之后,他们还是觉得,法条讲的是“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暴力”,并没有限定实施网络暴力的主体是单人还是多人,“你可以说是一个人通过网络,也可以是多个人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持续暴力,法条没有排除这是多个人转发,最终形成了集中和持续的这样的效应。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没有提出删掉‘集中’‘持续’这些限定的建议。”
与专业法律人士的“抠字眼”相比,网友的正义感往往直接而猛烈,温舒告诉深一度,在搜集网友意见的过程中,有人建议凡是参与网暴的,应直接记入档案,“一定要把他们(网暴者)罚死,让这些网络暴力的人再也不敢出来。”
但汪姝文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太可能对所有人都进行同等程度的惩罚。“无论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个人的责任要跟他违法的严重程度相适应。网暴或传谣的始作俑者,最终可能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但转发的人最终可能只是承担被平台封号的责任。”
网暴是流动的,人们在厌恶网暴的同时,往往会在激愤之下,提出“以牙还牙”,汪姝文理解这种情感,“大家就是因为觉得在法律层面上,对于网暴者的惩罚,不足以匹配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这也是法律需要去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记者/杨宝璐 实习记者/林海欣 冯曼
编辑/宋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