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领2.6万元低保被控诈骗,房产车位成焦点
近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蔬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诈骗低保金案。被告人李某系东山区蔬园乡日新村村民,因患强直性脊柱炎丧失劳动能力,属肢体四级残疾,离婚后抚养两名未成年女儿。其按流程申请并获批全家低保,两年领取 2.6万余元,后被检方以 "隐瞒家庭财产实际情况、骗取低保金数额较大" 提起公诉,一审未当庭宣判。李某表示,截至目前,他的低保仍在正常发放。
三级审核通过,两年领 2.6 万余元
李某告诉二三里资讯,他于2022年9月获批残疾人证。2023年2月,他提交全家低保申请,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村乡民政干部入户调查、乡镇政府审批,同年4月获批。低保最初每月发放200元,后涨至400元,一家三口每月共领1200元。
李某向二三里资讯出示的村委会2026年4月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李某某患强直性脊柱炎、高血压等疾病,肢体四级残疾,无劳动能力,长期服药,生活困难,与其两个女儿共组低保家庭。
立案调查后,低保未停发
李某回忆,2025年5月30日,警方接到关于他的举报信;6月6日,李某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传唤做笔录;6月7日被取保候审。6月9日,他先后前往区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和乡政府询问是否应取消低保。李某告诉二三里资讯,乡政府当时给他的答复是 "你符合低保政策,不是谁想退就能退的"。此后低保持续发放,每月金额还增加了20元。最近一次领取低保是2026年8月7日,领取金额是1351元。
2026年3月16日,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7月16日李某拿到起诉书。起诉书指控李某 2017 年至 2020 年间在工农区、东山区陆续购买并持有房产及车位,隐瞒家庭财产,骗取低保金数额较大。
控辩焦点:房产与车位权属
案涉财产为新中国际城小区住房一套、两个车位及2.7 亩农村宅基地。
李某称,他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妹妹出资为母亲购买的抵账房,购房合同签母亲姓名,自己仅仅是暂时借住。为避嫌还签订租赁合同;两个车位单价9万元,是当时随房子一并购买,使用权转让协议当时由他代签。李某表示,两个车位中,一个车位因开发商败诉被法院查封,另一个被母亲出售、收款人并非本人。2.7 亩宅基地系父母为养牛从邻村村民处私下购买,按国家宅基地管理规定无法过户至父母名下,也与他无关。李某表示,2024年起他曾经多次代替父母向上级反映该地块问题,事发前多部门曾与其商谈解决方案。李某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曾告诉他领导同意解决了,已出会议纪要,他和家人始终配合,"没想到政府出尔反尔"。
辩护律师周兆成为李某作无罪辩护。律师认为,案涉房产、宅基地、车位在权属归属、实际出资、实际使用及能否取得产权等方面争议较大;李某无虚构事实、非法占有财物的诈骗故意,低保金全部用于维持家庭生活;其低保资格经三级审核,行政救助程序完整有效;其中一套房产法院已确权归其母亲,宅基地与其无关,车位不在低保核查范围。
庭审进展与各方回应
8月28日、31日及9月1日,东山区人民法院蔬园人民法庭分三日开庭,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再开庭。
庭审次日(9月3日),蔬园乡民政干部和村干部到李某居住小区开展低保复核家访调查,详细了解李某的住房、财产以及收入情况。根据李某发来录音显示,民政干部进门后表示“入户复查,到时间了”。随后民政干部询问、查看了李某现在居所权属登记情况,也详细询问了他们家4口人2.7亩田地的权属登记情况。
二三里资讯就涉案情况多次向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公安分局以及蔬园乡派出所询问情况,截至发稿未回应;蔬园乡派出所称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接受采访。东山区民政局表示,低保审核实行动态监测,每年定期入户调查,财产数据有大数据监控,不符合条件将及时剔除。蔬园乡民政工作人员确认李某为该乡低保户,但称其已涉法涉诉,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记者:袁小锋
编辑:惠阳如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