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证监局对武汉枫红私募基金出具警示函

湖北证监局对武汉枫红私募基金出具警示函

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近日,湖北证监局对武汉枫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洋、高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因该公司存在出资人存在代持、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等问题,两名相关责任人因履职不到位一并被采取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显示,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武汉枫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出资人存在代持;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等问题。

杨洋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杰作为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和信息填报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但你们疏于履职,对公司上述各项违规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枫红、杨洋、高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武汉枫红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合规及从业人员管理,严格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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