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户籍被注销13年,警方承认错误删除,却迟迟不予恢复
人还在,户口没了!大同女子户籍被注销13年,警方承认“错误删除”却迟迟不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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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原籍为内蒙古乌兰察布的南江平带着女儿把户口迁到山西大同,买了房子,一家人踏踏实实过日子。

但2013年,民警却找上门说她有内蒙古和山西双重户籍,得注销一个。南阿姨很配合,注销了内蒙古户籍。
可今年4月,女儿买车申领购车补贴时,系统多次审核失败,一查,南女士竟成了“空户”!
再调档案,才发现,在内蒙古户籍注销前8天,她的山西大同户籍已经被注销了。

没有户口意味着什么?今年11月30日,南阿姨的身份证就要到期,没法换新的;将来生个病,医保可能都没法报销。
那这事儿怪谁呢?记者看到,大同市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显示,南江平户籍注销的原因是“错误删除”。

责任清楚了,那就恢复吧。平城分局7月7日出具回复函,明确:准予恢复,由鹿苑派出所承办。

可等到8月底,户籍还是没影儿。多次询问,回复就只有:“等”。



从今年5月起,母女俩山西、内蒙古两头跑,街道办、老家、丈夫户籍地,证明开了一沓又一沓。错是公安犯的,腿是群众跑的,这理儿上哪儿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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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话不能只挂在墙上。错误摆在那儿,批复也下了,就是迟迟不办,这就不是失误,是失职。群众的户口不是小事——那是出行的身份证、看病的医保,是一个人活在这个社会的基本凭证,不容久拖不决。
删的时候一键搞定,恢复更不该遥遥无期,最后再问一句:南女士的户口,为什么会被“错误删除”?这13年里,还有多少人,也成了“空户”?
编辑丨王春令
审校丨梁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