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扶老人赔1.9万,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央媒:扶老人赔1.9万,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最近,湖南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在茶馆门口凳子上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10万元。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确认店主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在协调下,该店主支付了1.9万元。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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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看丹观察认为,女店主既然“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要赔偿?语焉不详的“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令人困惑,这1.9万元的索赔依据何在,又是否出于店家的真实意愿?至于是哪个“相关部门”,出于何种考量“补贴”店家就更令人疑惑了。人命关天,但善意和公道同样不容辜负,这重重疑问理当有个更明白的说法。

根据民法典“好人条款”,调解实践中如何坚守是非、惩恶扬善,考验的是基层法务工作者的真功夫。调解须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不能用“协商成功”模糊法律责任、用经济补偿压下事态,否则就是用牺牲好人利益来息事宁人,向社会释放“行善有风险”的错误暗示。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当地此前的处理明显有“和稀泥”之嫌。据最新进展,当地司法部门已明确“全额返还店家支付的1.9万元补偿款”。而除此之外,当地还必须彻查事件经过还原真相,更要调查“调解协商”的前因后果,把重重疑问说清楚,给广大公众一个交代,断不可助长“谁闹谁有理”“谁闹谁得利”的恶劣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