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视健康的“敌敌畏消杀”须严查
陆青
正如蟑螂不会单独出现,当一只被发现时,暗处往往藏着更多。今天关停一家使用敌敌畏消杀的企业,明天可能还会换一个公司换一种违规物品卷土重来。
近日,媒体调查发现,一家为数十家连锁餐饮企业提供消杀服务的公司,长期使用敌敌畏进行消杀。为规避检查,员工将敌敌畏原液灌入矿泉水瓶并撕掉标签,还使用“三无”杀鼠剂,在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当晚,违规作业仍在继续。该企业员工大多无相关从业资格证,配药靠“手估”,设备用“风筒”代替专业喷雾器。目前,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并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消杀企业在当地经营场所已关闭,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辖区消杀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使用敌敌畏等有毒农药消毒,还刻意撕标签、换包装、用分装,监管部门介入后仍偷偷作业……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不规范操作,而是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当作成本进行无底线压缩。
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因毒性较大、存在致癌风险,被国家明确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药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而涉事公司员工大多无从业资质,员工配药靠“手估”,消杀设备也不合规。这样一次消杀过后,有毒物质很可能会附着在厨具、餐具甚至食材表面,进入人体,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埋下隐患。
但这事不能只盯着消杀企业。有必要追问的是,委托消杀服务的餐饮企业,是否尽到了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饮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将消杀业务外包,不能把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责任也外包了。如果对第三方的操作缺乏最基本的监督与检查,等于把消费者的健康交给不受约束的第三方。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餐饮企业同样难辞其咎。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作出初步处理,表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我们期待有合理的处理结果。但问题的根治不能止步于个案查处。蟑螂不会单独出现,当一只被发现时,暗处往往还藏着更多。涉事公司长期服务数十家连锁餐饮企业,说明问题早已不是一天两天,已然形成一条黑产链。
今天关停一家违规使用敌敌畏消杀的企业,明天会不会有别的企业换一种违规药品卷土重来?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监管就不能停留在事后的个案处置上,更要由点及面深挖深层的普遍性问题,既要注重严惩不法形成震慑,也要从根源上铲除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
食品安全是底线,监管不能等。将执法力量前移,在日常监管中构建常态化的防火墙,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期待一次媒体曝光引发的不只是对不法分子的依法追责,还有对社会病灶的根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