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菏泽、内蒙古呼伦贝尔、安徽合肥等多地商场将价格不菲的商业广告撤下,挂上钱学森、邓稼先、钱三强、郭永怀等功勋科学家的巨幅公益海报,引发关注。
这场公益广告接力刷屏、出圈受捧的同时,也抛出一道深刻的现实考题:正能量公益广告的“出圈”,不能仅靠情怀和自觉,更应拥有长久的制度保障,成为常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等应当每天在网站、客户端以及核心产品的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办法还明确了公益广告的具体传播形式。这意味着,公益广告的社会价值和传播空间,本就应当嵌入城市商圈、户外大屏、线上平台等“黄金”传播阵地,而不是利用“边角余料”补充宣传。
此次“公益海报接力”之所以引发广泛热议,折射出崇尚知识、崇尚科学家和英雄,是许多群众的共识,但也反映出公共场域公益广告发布数量与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全国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细化、硬性的公益广告刊播设置标准,各地执行也参差不齐。部分城市虽给出了鼓励性、倡导性条款,但公益广告的多少、面积、位置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主体的“自觉”。传统媒体经营效益承压、营收下滑,导致公益广告的版面、时段资源被挤压。一些新媒体平台追求点击率、转化率,算法逻辑以注意力变现为导向,公益内容很难进入流量快车道,线上公益传播陷入“流量洼地”。
破解公益广告的刊播困境、保障公益广告的“在场权”,需要政府、平台、经营主体等多方共同发力。商圈功勋科学家“站C位”刷屏背后,激荡的是公众崇尚英雄、致敬功勋科学家的情感共鸣。这场“民间自发”的正能量接力,应当沉淀为长效治理机制。让公益广告从偶尔刷屏走向常态触达,才能让崇德向善的光芒,长久照亮社会的每一处。
(责编:庄红韬、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