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规定,本《通知》作为其配套制度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针对当前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场空间布局不够合理,污水排放管控要求不够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从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水排放管控、强化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加强环境执法与宣传培训等四方面明确相关举措,推动构建跨部门、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
《通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农田周边、喀斯特地貌等风险较高地区,以及排放全盐量、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特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准入要求,严防化工园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通知》要求,推进农田周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工业、畜禽养殖涉水问题排查整治,对工业企业排放特征污染物可能影响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开展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加强排放管控要求。
《通知》提出,进一步压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出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计划,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协作,明确信息通报、数据共享、应急处置等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利用溶洞、渗坑、裂隙等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畜禽粪污等行为。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守法自觉和基层履职能力。
《通知》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补齐工业等污水污染排放管控短板,更好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跟踪指导帮扶,推动地方抓好《通知》落实,守牢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底线。
(总台央视记者 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