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今天,是全国生态日,也是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哪些热点案件、前沿问题?生态环境法典又将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哪些重要作用?
说案例、讲法律,让我们和“说法”一起,用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司法案例,一同厘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几个热点法律问题,一同看看生态环境法典能为我们带来哪些新保护。
(一)
黄河上游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这里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野生鸟类迁徙停留、繁衍生息。
然而,一些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里的鸟儿。
在利益的驱使下,当地一些人员屡屡潜入黄河湿地,猎获野生苍鹭、灰雁等幼鸟及蛋卵出售。一次,不法分子在运输被猎鸟类途经宁夏银川时,被公安机关截获。
这些不法分子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对于被查获的幼鸟,司法机关该如何进行有效救护呢?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生态保护特别是野生鸟类保护问题,人民法院又是如何推动解决的呢?
(二)
“秦岭穿越”是近年来网络上的“热门”户外旅游项目。
但事实上,秦岭核心保护区自然环境复杂,穿越容易产生人身意外。更重要的是,该地区生态系统复杂且脆弱,非法穿越活动会损害该区域植被、土壤,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衍,进而对整个秦岭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那么,对于非法穿越秦岭的组织者,法院会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呢?对秦岭的保护,司法又有哪些作为呢?
(三)
“放生祈福”者竟成生态杀手?
徐某为了给家人和朋友“祈福”,购买了一批鲇鱼用于“放生”。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偷偷来到一处湖面,“放生”了鲇鱼。这种鲇鱼属热带鱼类,“放生”后开始大量死亡,湖中其他鱼类也死亡。
因“放生”造成生物入侵,从而影响水域环境,该承担何种责任?法律又将如何促进修复受损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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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在今天起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中都有回应。这部法典和你我有什么切身关系?哪些制度创新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一起来看看“说法深一度”的解读。
法典,筑基美丽中国;法治,护航永续发展。
未来,让我们携手在法治轨道上共护绿水青山,在法典实施中凝聚合力,一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画卷,必将更加壮丽地铺展在神州大地上!(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