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7月,在潦沟村村民等待15年后,潦沟村还建房15号楼陆续进行了摇号,一年后完成交房。村民们没想到,这栋27层高的安置楼,刚刚交房,就接连有住户反映“装修出现楼板裂缝”等质量问题。
2024年1月底,经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15号安置楼安全性鉴定等级被评定为Csu级,安全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部分构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2026年8月,这栋最大入住288户的安置楼仍有居民入住,但楼体始终未加固。
为什么一栋刚刚建成的安置楼会出现安全性问题?8月初,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进行了现场走访。
新家出隐患——
搬进安置房刚装修完,听说房子出质量问题
楼道曾贴满红色通知“楼有安全隐患,尽快撤离”
桥坊社区潦沟村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属柳青街道办。2003年以前,柳青街道叫南坊镇。
2002年12月,临沂市提出“以河为轴、北上东进、南优西提”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了城北新城的建设,南坊镇在该时期转设为南坊街道办。此后,临沂市兰山区启动了旧村改造计划。
二十年来,在沂河与祊河交汇处以北的土地上,城北新城“拔地而起”,是这座城市的“黄金地段”,可桥坊社区潦沟村15号安置楼,成了这里一道隐藏的“伤疤”。
居民谭先生至今仍记得2023年7月收房时的喜悦,那一刻,他和妻子等了十来年。为了尽快入住,他们紧锣密鼓地开始了装修。
“安置房里有铺地板砖,我们想敲掉后重新铺设。敲砖时,楼下找到我,说天花板掉水泥渣。”谭先生很诧异,他打听后,听说不少村民都遇到类似情况,大家逐渐怀疑房子的质量有问题,“有人发现楼板会掉水泥等,还有人发现承重柱的水泥一抠就碎,甚至露出钢筋。”
“这栋楼陆陆续续建了15年,拖了这么久,即便质量有些瑕疵,总不至于住不了吧?”种种异常没有引起谭先生足够的警觉,他一心想早日住进新房。
2024年初,谭先生和妻子带着3个孩子住进了新家,没多久,这栋楼被鉴定为“Csu级”。他感觉有苦难言,“刚花20万装修好新家,结果楼出问题了。”
随之而来的是没日没夜的“劝离”,“村委的工作人员时常晚上敲门,让赶紧搬离,我们家3个孩子,怎么敢继续住?”当时,楼内到处贴着醒目的红色标签,让大家离开。村委还曾让居民签《躲迁协议》,约定每月补贴1200元。
根据红色标签的照片显示,“15号楼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大家尽快撤离”。
苦等的新家无法入住,谭先生只好咬牙在附近重新买房,“工作人员让大家不要住了,有些人搬离,有些人还住在那里。”
实地走访——
有空房的门上贴着“喜”字,也有住户不愿离开
有居民家可见天花板、承重墙钢筋外露
桥坊社区潦沟村15号安置楼是一栋临街住宅楼,有3个单元,一共288户,马路对面就是当地一所知名中学。晚上,楼上有二十多户亮着灯,也就是说,这里至少还住着二十多户居民。
尽管已时隔两年,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15号安置楼的楼道、地库、以及部分居民房间内,仍可看到不少当年检测的痕迹,一些检测的样本仍留在楼内。
有住户的家门上贴着“喜”字,记者敲门后,无人开门。谭先生说,“这套房子是婚房,房子出问题后,他们就搬走了。”
“如今不少人已经搬走了。”居民安先生回忆,2024年初,这里入住了一二百户,后来发现有安全问题,村委给大家发躲迁费让赶紧离开,可仍有不少人住在这里,“附近房子的租金比较高,有些人搬出去发现租房还得贴钱,又搬回来凑合。”2026年,要领躲迁费就得拆电表,所以住户就更少了。
在住宅楼里,记者遇到65岁的彭山(化名)。他和妻子仍住在这里,“楼不安全,但躲迁费不够租新的房子,村委不给解决,我也没办法。”
家住20楼的彭帅(化名)和妻子至今住在这里,他47岁了,有两个孩子,家里装修得温馨漂亮。新家收房当年,他和妻子很激动,“等了十来年,拿到房子能不高兴吗?”妻子为了装修跑前跑后,终于赶在2024年过年前搬进新家。没几天,楼就检出问题了,“装修时,我们就听到风声,问村委几遍,他们说没事。”
“怎么不担心不害怕呢?可搬走了,家里的装修怎么办?新房还要等多久?谁都给我们解答不了,我们只能认命。”彭帅有些无奈,也有些悔恨,他担心搬走了,新家会遥遥无期,“说要盖新楼,可如今两三年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记者还进入9层、24层等楼层的多间居民房内,这些房间没有完成装修。有的房内,天花板多处可以看到明显的钢筋外露;有的房间可以看到承重墙的水泥一抠就掉,5根钢筋裸露在外。居民不理解,“这样的房子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异地安置——
《鉴定报告》:检测1327个构件,410个有问题
安全性被评为Csu级后,官方计划异地安置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取的2024年1月31日的一份《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显示,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结论显示,该建筑的安全性鉴定等级为Csu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部分构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其中提及,部分混凝土楼板质量差,存在混凝土破碎、局部脱落、掉皮、起砂、露筋、蜂窝等现象;部分混凝土构件存在严重不密实、骨料缺失、疏松、夹渣、孔洞、漏筋等现象。
混凝土板抗压强度检测168个构件,有90个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柱抗压强度检测33个构件,有16个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墙抗压强度检测276个构件,144个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梁抗压强度检测850个构件,有160个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总计1327个构件中,有410个不符合设计要求。
构件集及楼层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显示,负一层至27层中,有10层代表层被评为Cu级,8层被评为Bu级,10层被评为Au级。
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为Au级,上部承重结构功能安全性评为Cu级;综合地基基础与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评级,评定该建筑的安全性鉴定等级为Csu级。
一位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表示,高层住宅的主体结构由剪力墙、梁、板等部分构成,统称为剪力墙。若居民发现楼板钢筋外露、混凝土脱落等问题,则反映出部分受力构件不合格;若大面积不合格,则房屋安全难有保障。
柳青街道办事处的一份投诉回复显示:2024年2月,由于15号安置楼居民要求异地建设或重新置换楼房,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在金润花园小区内重新建设。2026年5月,勘探考古已入场,楼房图纸设计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关于追责问题,村委已启动法律程序,目前正在办理中,最终情况须待法院等司法部门作出判决。
目前,金润花园小区内的安置用地,已经围了围挡,未见施工迹象。
监管责任——
当地自规、住建、街办都说没验收
官方文件:安置房屋用地手续由政府统一办理
安置楼交付使用前,相关的验收工作为何没发现问题?
临沂市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称,“旧村还建”都是街道办事处负责,“我们只对有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监督,没有该证,我们就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建议问街道办、村委验收事宜。”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在档案系统内没有规划信息,说明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没有规划验收,是否属于违建,建议走投诉程序,“因为是还建房,有几栋楼听说在办证。”
柳青街道办还建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参与15号安置楼的建设与验收,“还建办是2019年才成立的,没参与过该项目。”
对此,一位在该安置楼建设期间任职潦沟村委干部的工作人员说:“这么大的工程没有手续,怎么可能?建设过程中,村委还曾向还建办借钱建设。”对于15号安置楼质量问题,村民需要向建筑公司追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取到一份临沂市政府《关于南坊片区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暂行办法》【临政发(2006)25号】显示,村民安置房屋的产权证由各村统一办理;安置房屋用地由政府统一办理手续后交村集体使用。
多名潦沟村的安置村民表示,至今,他们的安置房仍未拿到产权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楼运多舛”——
安置楼曾因未招标、非法转包问题陷入纠纷
涉事安置楼中标价6251万,计划加固后使用
为什么刚建成的安置楼,会出现质量问题?这栋安置楼是否面临拆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潦沟村村委就启动了拆迁安置项目,但在建设阶段,该项目便出现纠纷、非法转包问题。
彼时,潦沟村委与青岛市一宅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建设潦沟社区15号、16号楼还建工程。后因村委未支付工程款,双方发生纠纷,对簿公堂。
根据2016年12月9日山东省高院《民事判决书》【(2016)鲁民终2022号】提及,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履行招标程序,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潦沟村委被判拖欠青岛房建集工程款等共计448万余元。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另据山东省高院2017年12月3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鲁民终899号】显示,青岛房建集团将16号楼工程整体转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蔡某进行施工建设,系非法转包。
如今的15号安置楼,建设单位系山东冠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冠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7月25日,15号安置楼建设工程项目经潦沟村委发包,由冠蒙集团以6251万余元中标,约定工期460天。
根据多份官方资料显示,15号安置楼原规划16层,后变更设计为27层,总共288户居民;项目监理方系济南泰宇监理公司。2018年5月,冠蒙集团进场施工。2020年5月,大楼主体完工封顶。2022年7月份前,陆续完成分配。多位住户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实际的收房时间为2023年7月前后。
2024年初,15号安置楼检出质量问题。2025年12月,潦沟村村委招标“15号楼主体结构加固项目设计服务”。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显示,工程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87万平方米。同月30日,山东建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43万余元中标该项目。
对此,柳青街道还建办工作人员表示,15号安置楼不会拆除,将加固后使用。同时,街道办会启动“异地安置”程序,“土地证已经办下来了,上级也成立了建设专班,正在推进新安置楼的建设。”
律师分析——
焦点一:应核查安置楼建设的前期审批手续
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刘东晨律师表示,若该安置楼的建设属于旧村改造,则其实质是市政府为城市统一规划,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征收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对原村民进行拆迁安置的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分前期征收安置认定手续、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两大模块,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主,相比普通商品房增加了安置房专项认定、安置资金监管、定向分配限制等特殊流程。
前期征收安置计划编制必须经过政府立项认定,申报事项包括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安置房项目专项认定批复;申报主体包括住建局、房屋征收中心、城改办等职能部门;办理部门包括区政府、发改局、房管局等。
因此,核查相关还建项目的征收安置认定手续,以及后续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等是第一要务。若前期未办理手续,可能造成该还建项目成为非法项目,进而无法进入质量监管程序,导致后续无法通过相关验收。
焦点二:住建部门若未行竣工验收,属失职
刘东晨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房屋工程第一监管主体,核心职责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全链条质量监管,查处偷工减料、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
质监站、质安站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系住建局委托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施工过程抽查钢筋、混凝土、防水、主体结构等实体质量;监督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核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履职;受理房屋质量投诉、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因此,本案若住建部门未进行竣工验收等属实,则该职能部门未尽监管职责。
焦点三:工程建设五方、职能部门均应担责
刘东晨说,楼房建成被鉴定为危房,若系工程质量缺陷致危,则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终身担责。涉事单位、负责人不仅需要面临全额的危房加拆除重建费用,还需赔偿住户的财产等损失,同时面临多个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若建筑物发生坍塌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涉事单位负责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若失职,涉事公职人员将面临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销政务处分,甚至面临开除公职处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实习生 詹玢玥 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