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缔约国,中国海警赴北太平洋公海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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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缔约国,中国海警赴北太平洋公海执法

中国海警局消息,7月27日,由中国海警长山舰和五虎舰组成的舰艇编队从青岛起航,赴北太平洋执行为期45天的公海渔业执法巡航任务。

任务期间,中国海警将按照相关国际公约协定,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执法巡查,加强公海登临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不报告、无管制捕捞活动,切实维护公海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履约执法

消息显示,相关任务系我国按照国际公约协定的履约之举。

政知君梳理发现,我国海警赴北太平洋公海海域执法巡查,所依据的系《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

1991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远洋漂网的46/215号决议。2015年7月,《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正式生效,公约设立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并于2018年通过《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公海渔船登临检查程序规定》,要求各缔约方采取行政和执法等措施,加强对公海作业渔船的执法监管,共同维护北太平洋公海渔业生产秩序。

在上述《公约》生效伊始,我国签署公约成为缔约国,并在2020年开始在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执法船,正式启动北太平洋公海登临检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履约赴公海海域或我国管辖之外海域进行执法,本就是中国海警的职责之一。而此次任务,中国海警将加强登临检查。

根据此前机构改革相关部署,2018年,海警转隶工作开启。国防部介绍称,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后,将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海警队伍整体划归武警部队,调整领导指挥体制,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

2021年,我国出台《海警法》。其中明确,“依照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的区域承担相关执法任务”系海警的职责之一。

彰显大国担当

近年来,我国积极派遣舰艇前往北太平洋开展公海渔业执法,并形成常态化机制。根据公开报道,截至2025年10月,中国海警已组织10个航次赴北太平洋公海进行渔业执法巡航。

政知见注意到,此次任务出发前,海警船上的官兵挥手向码头亲友致意告别。而执行任务的海警船船侧滚动播放着标语:“从家国走向世界。”

根据新华社和央视报道,作为海洋渔业大国和《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缔约国,北太平洋公海渔业执法巡航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举措。

中国海警局评价称,此次任务旨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维护北太平洋公海渔业生产秩序,养护公海渔业生态资源,充分展现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主动承担公海渔业资源养护责任的大国担当。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相关海洋问题专家曾受访表示,作为有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履行国际义务,对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保护公海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提升了自己的执法能力,也建立了国际合作的渠道平台,通过这些活动向国际社会展现了我们在远洋执法的能力。在我们走向大洋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我们执法力量向远海延伸,这是我们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我国是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主要捕捞成员

维护北太平洋公海渔业生产秩序,对我国的远海渔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2023年发布的《中国的远洋渔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中国拥有经批准的远洋渔业企业177家,远洋作业渔船2551艘(其中公海作业渔船1498艘),作业区域分布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以及相关合作国家管辖海域,年产量232.8万吨。

其中,北太平洋是我国远洋渔业重要场所,每年有数百艘渔船作业。

而作为上述公约缔约国,针对自身,我国同样也承担着打击不履约和违规作业渔船的义务。

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太平洋渔业履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

我国是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主要捕捞成员,渔船多、产量高,作业方式涵盖围网、拖网、鱿鱼钓和舷提网等,潜在违规风险高。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持续开展履约能力提升行动,对违反委员会措施要求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远洋渔业企业及所属渔船要严厉处罚。

根据委员会公海登临检查措施及实施细则,有关成员(不含捕鱼实体)可登临检查我国远洋渔船。除执法船未在委员会注册、未悬挂统一执法旗帜等特殊原因外,不得拒绝登临检查。

记者: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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