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通讯员 李云
案号是假的,案例是错的,法律条文是篡改过的,一问竟是AI生成的!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院在审理一起“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中,发现代理律师提交的案例材料大部分为AI生成的不实案例,承办法官当庭对该律师予以训诫。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为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了一组案例材料作为参考依据。法官对相关案例当庭核查后,发现其中多数案例存在明显异常。
其中一份材料提供了相似案例,案件网址和案例均属实,但法官核实发现,其虚构裁判要旨,误导审判。另一份材料提供了外省某地法院判决的相关案例,并附有案号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链接,法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没有材料上的这个案号,案例属虚构。还有一份材料,虽然案号是存在的,但案号对应的案例是一起帮信罪判决书,与材料里提供的案例毫无关系。还有材料提供了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条款,法官对比发现,司法解释条文被篡改;还有的材料引用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却虚构文件的核心条款。
庭审中,法官指出相关材料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说明情况。律师称,这些材料是由助理借助AI工具收集汇总后形成,且在提交前未经全面核实。法院经过进一步审查,确认部分案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参考价值。
法院认为,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对提交法庭的材料负有审查核实义务,使用AI不能成为提交失实材料的理由。最终,该律师因未尽到应有的审查责任当庭受到训诫。
法官表示,案例检索、法律研究、文书整理等工作,可以借助AI提高效率。但AI本身存在局限,在案例检索和内容生成过程中,可能出现失实等情况。如果使用者未经核实,就容易被误导。
法院提醒,真实、准确、严谨是司法工作不可逾越的底线。无论是证据材料,还是参考案例,只要提交到法庭,就必须经得起核查和验证。人工智能只是提升工作效率的工具,对法律从业者来说,专业判断和审查责任,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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