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发布】云南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春秋假 全年安排4至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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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新发布】云南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春秋假 全年安排4至6天

云南网讯(记者 高祎祎)7月20日,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教育卫生专场在昆明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云南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春秋假制度,春假、秋假原则上各安排2至3天,全年共计4至6天。各地可结合民族节庆、气候特点和区域实际自主确定放假时间,并通过弹性休假、公益托管等措施,为学生和家庭提供保障。

实施春秋假制度,旨在进一步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春秋假由各州(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根据安排,春假、秋假一般分别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期中前后实施,即每年4月至5月、10月至11月间。假期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收假后不得组织突击性、临时性考试。学校不得在假期前后集中补课、调休,也不得擅自调整放假时间,确保春秋假不被变相占用。

为解决部分家庭假期看护难题,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将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方式,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当地春秋假衔接,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职工的调休、补休需求。学校也将结合实际,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公益性兜底托管服务。

与统一时间放假不同,云南春秋假突出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各地可结合多民族聚居、文化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多样等特点,统筹考虑民族节庆、气候条件和地方实际,探索将春秋假与特色节庆相衔接。例如,西双版纳州可结合州庆、泼水节,怒江州可结合傈僳族阔时节、怒族仙女节等安排假期,让学生在休息调整的同时,感受民族文化、亲近自然、参与社会实践,拓展课堂之外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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