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性侵女儿,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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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性侵女儿,一审被判死缓

7月10日,张蕙收到一审判决。她的丈夫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被判死缓。性侵对象是他们的两个女儿。

2024年底,13岁的大女儿告诉张蕙,父亲朱亮从幼儿园时对她实施性侵,持续数年,对小两岁的妹妹亦然。得知消息后,张蕙网购摄像头装在女儿屋内。2024年12月23日,朱亮再次对大女儿实施性侵时,被监控拍到而案发。

此案详情见《暗房》。稿件中有11位家内性侵受害人,张蕙女儿是其中之一。她们讲述了性侵在家庭内部如何隐蔽发生,取证之难,以及伤害的余波如何持续影响生活。

“(判决)体现了对孩子最大的保护,基本隔绝了他再次伤害孩子的可能性。”但张蕙依旧感到痛心,“苦心经营多年的家庭,现在是这样的破碎不堪,深感遗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证据学专家陈碧对此评论:

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案件。剥离情感,我们可以说这是证明的胜利,性侵犯罪的证明难度叠加未成年人陈述不稳定,更易因证据不足难以定罪。

被告人被判死缓,当庭没有认罪,辩解对大女儿实施的是猥亵,不是强奸;对小女儿从未实施性侵。

法庭经审查,两名被害人对被性侵的陈述,相关细节非亲历不可知,且部分相互印证,可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等,故予以采信。结合证人证言、视频录像,可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两名被害人大部分时间未满十周岁,令其身心健康遭受严重伤害,情节严重手段恶劣,遂依法严惩。

《正面连接》的报道中,我们也看到为了让被告人伏法,正义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个中细节不忍卒读。

同时,这是一个棘手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办案机关的顾虑在于,这不是传统意义上“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它更依赖经验法则。众所周知,所有的经验都存在着风险。这正是司法工作者的噩梦。

最后的话写给判决书中的两位被害人。姐姐是因为阅读了罗翔老师的《刑法学讲义》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这才鼓起勇气告诉了母亲,因此案发。我把这个报道发给罗老师之后,他沉默了很久,“如果有地狱的话,地狱就是给他准备的。”

刑法学者见过很多人性的卑劣丑恶,但也无法处理这样的罪恶。我们都知道你们经历了什么,但那不是你们的错。如果可以的话,把这一切当做一场疾病、一次车祸,经历了就经历了,不要再让罪恶持续伤害你们。你们可以对持续的羞辱、耻感和痛苦说不。愿正义与你们同在,如果没有,那就创造;如果坍塌,那就重建。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除陈碧、罗翔外,其余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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