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办事的时候被骗了,退赔的时候又被骗了,被害人是我。”一审被告人甘德胜作出这样的最后陈述。
他因“收钱捞人”一审被判诈骗罪,领刑10年半,他不服,提起上诉。他被指控诈骗100万元,但他获利的证据存在争议,却“退赔200万元”。他被抓后,为“保护大人物”,不供出他请托的“大人物”姓名,但后来发现“大人物”连姓名也不真实。
所谓的“大人物”,是他在“红头文件”加持下,做“大项目”的过程中认识的,最初“缘”起于“北京饭局”。
饭局上认识的“大人物”
“北京饭局”在生意人圈子中充满神秘。经历饭局,有人谈成千万项目合作。有人结识贵人,得其相助。当然,也有人上当受骗,身陷囹圄。内蒙古人甘德胜概莫能外。
甘德胜年近六旬,短发平头,方脸,眉毛浓密,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人。2015年之前,他在呼伦贝尔市经营一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2016年开始,他在北京一知名高校商业经济法学院成人班学习。毕业之后,重点活动范围转至北京。
据甘德胜回忆,2016年春天,在北京的一个饭局上,他认识了周国权,得知周国权在做一个“国家级大项目”。周国权自称是“某部委”下设单位“国家社会调查与经济研究室”(下称:研究室)主任。所谓“大项目”即为促成研究室“落地”。
甘德胜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周国权曾在其办公室拿出职务任命文件。那是一份“红头文件”,任命周国权为研究室主任,落款处有该“某部委名称”字样的红色章印,甘德胜及其朋友都见过。
他后来被同样的“红头文件”任命为“研究室副主任”,他没想到,他也能被“大领导相中”。他在事后回想,觉得当时是“接触下来,周国权了解我、信任我”。
2021年1月,周国权去世。研究室主要人员参加了葬礼,其中有一名女子,名叫沈应红。甘德胜说,沈应红自称是该部委领导的妹妹,负责与“该部委”联络有关研究室的事宜。
此后,甘德胜开始陆续与沈应红“接洽”。有“红头文件”显示,周国权去世后,甘德胜接任“主任”,开始以“研究室主任”自居。
文件显示,研究室一直没有正式成立,周国权和甘德胜的职责被确定为“筹钱”,以便研究室尽快落成。他们的办公场所被称为“研究室筹建处”,当时设在西国贸大厦。
甘德胜称,大约2020年,他在这间“外貌非常普通”的办公室里,认识了另一名女子,名叫“方萍”。方萍常光顾的茶馆老板及甘德胜都称,方萍介绍自己是一部级部门退休干部。
福建人陆同曾出席过在北京西大望路的一个饭局。饭局上,经朋友介绍,他与方萍相识。陆同记得,饭局大概是2015年11月,方萍当时介绍自己说是“部级部门退休干部”,但因陆同当时工作、生活均不在北京,两人接触并不多。
在陆同的印象中,2021年,在另一个北京饭局上,他认识了甘德胜。他说,甘德胜自称是“研究室主任”。陆同没见过甘德胜的工作证件,但在那之后不久的一个饭局上,他发现,方萍与甘德胜也认识,便没有怀疑过两人身份。
甘德胜还说,2023年,通过研究室其他人员介绍,认识了“一大人物的大秘书”,得知了一个“军工企业”的项目。“大秘”说有渠道搞定这个项目,甘德胜便“配合其要求”筹钱,希望拿下这个“大项目”。
新黄河记者调查了解,到京后的8年时间里,甘德胜认定的这两个“大项目”正是围绕着这些“大人物”展开。直到甘德胜涉案被抓,他也没有怀疑这些“大人物”的身份。
收钱“捞人”引发的刑案
陆同有一个远房亲戚叫白小超。
裁判文书显示,福建人白小超,因涉嫌犯罪,被内蒙古警方刑拘,后被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放出来。2023年8月21日,法院决定逮捕白小超。白小超被收押进乌拉特后旗看守所。
陆同说,白小超再次被抓,让家人“特别着急”。家人让陆同帮忙找人问问,看看能不能放了白小超。陆同找了方萍,讲述了白小超的情况。
陆同在2021年到北京发展,之后,他经常与方萍一起吃饭,“关系特别近了”,他对方萍的称呼也由“大姐”变成了“干妈”,方萍对此没有否认。“也找她办过事,感觉还挺靠谱,就相信了她。”陆同称。
8月21日下午,方萍答复他,说可以找“一位孙部长”,一周就能放人,但是需要100万元好处费。陆同与家里人商量后,答应了。
转账记录显示,从8月21日晚上到23日下午,陆同及其亲戚朋友分多笔,将100万元汇入一“查”姓人的银行账户。陆同说,这个银行账号是方萍提供的。
判决书显示,两周时间过去,白小超还没被放出。
据方萍和陆同所说,在陆同追问之下,方萍称,领导一直开会,没时间。9月11日,方萍在社交软件上说,“明天他们过去领人,让你弟弟在门口接”“出来后还要给法院400万元”。陆同以“拿不出那么多钱”为由说不办了,要求退钱。
判决书显示,2023年11月18日,白小超被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5个月。陆同说,这期间,方萍答应退钱,但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退。从2023年11月23日起,陆同已经联系不上方萍。
根据案件材料,陆同1977年生,是福建福安人,暂住在北京朝阳的一个小区。在纠结中度过4个月后,他于2024年4月1日报案,称被方萍诈骗100万元。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过初步侦查后,于4月19日立案,8天后,抓获了方萍。
据方萍供述,她承认向陆同收钱的过程,承认要还钱,也承认“嫌烦,把他(陆同)拉黑”,还承认“没有特殊身份”。但方萍否认以“部级部门退休干部”自居,且不知道“孙部长”是谁,称“孙部长是随口说的”。
方萍向警方交代,“捞人”的事,她找的是甘德胜,“要100万元好处费”是甘德胜提出的,“查”姓人的银行账号也是甘德胜提供的。2024年5月29日,朝阳警方将甘德胜抓获。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方萍找甘德胜捞人”之事,陆同并不知晓。在陆同所知情况中,方萍是北京人,70多岁,身高165cm左右,体态中等。陆同从来没有怀疑过方萍“部级部门退休干部”身份。直到后来再做笔录,他才知道,连“方萍”这个名字也不是她的真实姓名。
“大项目”背后的“纸关系”
两份“红头文件”显示,从2021年1月10日起,甘德胜开始担任“研究室筹建处”负责人;2月23日,他被“正式任命”为研究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两份文件落款处,分别盖有“该部委名称”及“该部委二级单位名称”字样的红色章印。
甘德胜的家属找到了落款相同或类似的文件41份。这些文件记录了研究室决定成立、筹备、人员变动、拆借款项、开会通知等相关信息。
最早的一份落款日期是2019年7月20日,最近的一份是2026年2月9日。文件内容能够体现,“开会通知”大多发生在疫情期间,会议因各种原因一再“延期”。
其中一份落款为2019年1月30日的“证明”文件中提到,周国权为研究室代购置办办公用房,需融资约4亿元人民币,前期暂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拆借约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房预付款等费用,让有关单位大力支持。文件后附有周国权的两个个人银行卡号。
甘德胜称,类似落款的“红头文件”,沈应红曾发给他及发到工作群里近300份。其中不乏“筹款内容”。因落款处均盖有“该部委名称”字样的相关章印,他对文件深信不疑,还为研究室成立四处筹钱。
被抓前,“筹钱促使研究室成立”是甘德胜的主要工作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甘德胜被任命为研究室主任前,间接转给沈应红1300万元;被任命为主任后,直接转给沈应红300万元。
根据在案证言,方萍被抓前,曾提出“退还陆同的100万元”要求,甘德胜同意退还,并开始筹钱。方萍被抓后,甘德胜筹到的钱,打进沈应红的银行卡里,他托沈应红帮忙退还。甘德胜刚到案时,向警方称,沈应红是他的律师,这笔钱“已经退完了”。但警方和陆同都没有收到这笔退款。
根据沈应红的转账记录,沈应红收到4笔、共计91万元。她承认是甘德胜转给她的。沈应红向警方称,这笔钱中,有10万元是“支付甘德胜的房租”;20万元用于“偿还债主的款”;有50万元“甘德胜让送到长沙”;另有10万元是“甘德胜让代收的”。此外,根据甘德胜的转账记录,另有24万元在甘德胜被抓后进入他的银行账户,沈应红称,是她转的,用于“退赔”。
沈应红作为证人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她的职业是北京一传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律师,未受雇于甘德胜,也从未从事律师相关的工作。对于以往与甘德胜的经济往来,沈应红称,是“甘德胜向她借款,基本上有借有还”。
谅解材料显示,2024年6月6日,甘德胜的家属另筹100万元,退给陆同,并取得谅解。这时,甘德胜才知道“沈应红未帮忙退”。在案证言显示,他后来向提审他的检察官称,就是沈应红耽误的事。
甘德胜称,沈应红所说的“房租”与他无关;他不认识那个债主,不欠钱;他没有让送钱到长沙。而且,他被抓后的24万元进账与沈应红无关。他未向沈应红借过款。
沈应红否认参与“研究室筹建”。她和甘德胜均向警方提到了“研究室筹建”之事,但在案材料中,没有警方对此进行追查的材料,也没有材料表明警方对“房租”“债主”进行追查,以验证沈应红证言真实性。
甘德胜家属称,得知沈应红未退款后,家属曾持多份“红头文件”向该部委信访局核实真假,信访局工作人员称“这就是假文件”。
掩护“大人物”
根据警方的调查,陆同的100万元从“查”姓银行账户中转入甘德胜账户,又被甘德胜转入一个户名为“刘蕾”的银行账户。警方多次讯问转账原因,甘德胜均称,欠刘蕾钱,转钱是还欠款。
甘德胜最初向警方称,刘蕾大约30岁,是他“陈姓”朋友的孩子,他不知道朋友全名。他后来向提审他的检察官称,这个朋友叫“陈英”。
甘德胜称,2023年2月前后,研究室筹备处另一名“主任”介绍说,陈英是“一大人物的大秘书”,能促成研究室落地,他就信了。他还供称,陈英曾向他说,有能力办理军工企业资质,他也没有怀疑。
大量聊天记录显示,陈英长时间以“办理军工企业资质需要”为由,以各种方式,不断催促甘德胜筹钱。截至2024年4月,甘德胜已转给陈英“母女”2000多万元。
2024年5月29日中午,北京朝阳警方抓捕甘德胜时,遭到“反锁房门”反抗。社交软件信息显示,当时,甘德胜正在与陈英通话,将警方上门情况告诉陈英,想让陈英救他。
甘德胜供述显示,到案后,甘德胜仍称自己的工作单位是研究室,职务是“筹备处主任”,又称“研究室还没有正式运营,暂时还没有这个单位”。他承认,受方萍之托帮陆同“捞人”,他向警方称,知道收钱“捞人”不合法,但“我听说人是冤枉的,要去救一个冤枉的人就是合法的”。
在最初的供述中,甘德胜称,“捞人”的事情,他找的是一个内蒙古的男性朋友,得到“可以先保释出来”的答复后,收到对方给的“查”姓人银行账号。他将账号发给方萍。他还称,具体实施“捞人”的人是谁,他也不知道。
根据笔录记载,几经讯问后,甘德胜称,他找的是北京的一个“刘”姓朋友去“捞人”,他记不清对方大名,也没记住对方的电话号码,也不知道对方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后经警方调查,所谓的“内蒙古的男性朋友”及“北京的刘姓朋友”均不存在。
在案材料显示,在案件审查延期阶段,甘德胜才向检察机关交代,说他找的是陈英,转钱给刘蕾是应陈英要求,陈英跟他说能把人“保”出来。
但在案证言显示,陈英否认甘德胜托她“捞人”,称甘德胜所转的100万元是生意上的还款,由她女儿刘蕾代收。陈英还称,她人不在国内,没有能力“捞人”。
在案材料显示,两张借条照片显示,甘德胜曾在2023年8月、9月向刘蕾借款共计200万元。刘蕾将这两张借条照片提供给警方,用以证明“甘德胜向她借过钱”。但刘蕾未提供借款合同、借款转账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甘德胜说,借条时间与打款时间不符,且“借条照片”是刘蕾从他手里“骗取”的,借条原件仍在他手里。他与陈英之间没有生意,他也没有向陈英“母女”借过钱,
甘德胜称,2024年3月份,他与陈英通过视频电话聊“捞人”的事情时,方萍在场。方萍在笔录中曾称,他多次听甘德胜在视频中与“陈秘书”聊转账之类的话题,聊的过程中,她还曾与陈秘书打招呼。2024年3月的那次视频通话过程中,方萍在场,她听到甘德胜向对方说“小陆的事如果不办就把钱赶紧退回来”。
庭审过程中,甘德胜辩称,在侦查机关讯问时,之所以不供出陈英,是为了“保护大领导”。他的一部手机里存有与陈英的通话录音,能证明“陈英承诺能捞人”。他的辩护人发现,这部手机被侦查机关扣押,手机中的电子数据并不在案。
2025年初,辩护律师向甘德胜核对案件情况时,他才知道,“陈英”不是“大秘”,真名不叫“陈英”。警方未查到陈英的户籍、护照、出入境记录等身份、活动信息,在案没有“陈英与刘蕾是母女关系”的客观证据。
根据案件材料,彼时,案件已经被诉到法院,甘德胜称,他那时意识到“被骗了”。
“行政干预”司法
根据在案材料,2024年5月29日,甘德胜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朝阳警方刑拘,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证据显示,沈应红开始“动用组织关系”“捞甘德胜”。
大量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6月1日,沈应红告诉甘德胜的家属,单位昨天已经决定了,全部走“行政干预”,组织上出了三个人在做这件事情,他们去接人,让家属等通知。
家属告诉新黄河记者,沈应红所说的“组织”,是指“某部委”。“三个人”分别是谁,沈应红没说,家属也不知道。沈应红自称,她在催促当中。
录音显示,6月20日,沈应红说,单位有专人在给办理出所手续,已经七七八八了。以甘德胜的情况,也就只有单位能把他弄出来,让家属在家安心等。
在案材料显示,出自警方的告知书显示,2024年7月3日,甘德胜被逮捕。
聊天记录显示,7月5日,沈应红说,甘德胜的事情完全消除需要时间,单位已经有人在做这个事情。家属不要再做任何时间上的考量,因为法律也有规定,“在任何阶段的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走人”。
聊天记录还显示沈应红还让家属不要再打探了,因为“有一些非正常的渠道”在处理。任何的信息、进展,她不会隐瞒,只是“过程实在没有办法讲”,让家属对她保持足够的信心,不要考虑过程,安心等待好消息的到来。
案件材料记载,2024年9月3日,案件被北京朝阳警方移送至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话记录显示,案件移送前一天,沈应红通知家属说,她已经与“组织上派的人”一起出发,去处理甘德胜的事情,让家属9月3日下午或4日上午接人。9月6日又通知说,7日早上,单位的车去接。
家属称,这两次都没接到人,记不清沈应红怎么解释的原因。根据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1月28日的聊天记录,沈应红至少通知接人13次,基本上是“前一天通知,第二天一早变卦”。家属开始怀疑沈应红在骗人。
案件材料记载,甘德胜所涉案件在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和一次延长审查期限后,于2025年2月8日被诉至朝阳区法院。
通话录音显示,2025年8月15日,沈应红告诉家属,她向法院的领导询问过了,开庭还没有排期。她还说,她联系了著名律师朱明勇,但朱律师出差了,等他回来了再约。她一再向家属解释,她没骗人。但朱律师回复家属,就这个案件,没人联系过他。
在案材料显示,2026年1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甘德胜作为唯一被告人出庭受审。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录音显示,16日这天,沈应红说,能办理取保候审,下午去跟检察院和法院沟通。
庭审记录显示,庭审现场,甘德胜在最后陈述中提到,陆同的100万元到他账上后,他很快转出,一分钱利没有获;他向陆同退款,退了两个100万元,“被害人是我”。
通话录音显示,案件开完庭第8天,沈应红告诉家属,“该部委”出的“取保文件”已经交到了法院;第10天,家属向朝阳区法院核实,承办法官的助理回复说,没有收到“取保文件”。
宣判材料显示,2026年1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甘德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宣判当天,甘德胜提出上诉。截至发稿,案件二审尚未开庭。
立案告知书显示,2026年3月,甘德胜家属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有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4月8日,北京丰台警方针对举报立案。
(注:文中周国权、沈应红、陆同、白小超、刘蕾均为化名)
记者:李东 实习生:张皓雯 编辑:孙菲菲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