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商务部2026年07月10日 17:08:34 来自北京市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9号 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