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武汉市民何女士向奔流新闻反映,她因一起医美纠纷报案后,被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南湖派出所民警田某以“给钱才能办案”为由,多次索要现金、烟酒等财物,并长期对其性骚扰。她举报后,田某被认定违背社会公德,仅被撤销挂职副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至今仍正常在岗。何女士表示,自己因举报一事,长期遭到田某的骚扰与威胁。
寻求民警帮助被索要钱财和骚扰
据何女士介绍,事情源于2018年的一起医美事故。当年,她在接受面部针剂注射后出现感染,长期伴随头痛症状,随即报警指控涉事医美机构医生非法行医,该案件后续因故搁置。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何女士经人介绍结识了田某。
何女士称,两人初次见面,田某便告知其办案需要打点各方关系。为推动案件办理,她多次给付田某钱款。何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包含两笔各2000元的转账记录,另有部分现金支出无直接留存证据。
“除索要钱物外,田某见面时还对我动手动脚。”何女士向奔流新闻提供了多段据称是她与田某的对话录音。录音中,田某多次说出“要么摸一下,要么看一下,近距离看一下”“下次摸一下,抱一下看你老不老”等轻浮言语,何女士多次不耐烦地提醒对方正经沟通。另有录音显示,何女士斥责田某提出的开房要求令其感到不适,田某随即以自己性格大大咧咧、考虑不周道歉。
聊天记录中,不仅存有田某的轻佻言论,还有田某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11月1日两次向何女士借钱的记录。
女子举报后涉事民警被撤职
何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8月,她辗转上海、广州、武汉三地持续维权,涉事医美诊所负责人最终在武汉自首。她认为田某并未对案件推进起到实质作用,但田某后续仍以“对方律师要办取保候审,涉事医生可能会被释放”为由,持续向她索要钱财。
“他持续骚扰我,我拒绝后还是不断联系我,所以我就举报了他。”2021年3月,何女士正式向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举报田某性骚扰、猥亵的相关问题。何女士称,举报当晚,田某便带人上门对其进行威胁。
何女士曾通过武汉市民热线反映田某性骚扰相关问题,2025年1月10日,她收到书面回复内容显示:“2021年,洪山分局核查认定,田某身为党员干部,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多次言语调戏他人,违背社会公德,损害人民警察形象,依规对其作出相关处理;2024年9月14日,田某被撤销挂职副所长职务;2024年9月23日,田某被停止执行职务;2024年11月28日,田某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以猥亵报案警方不予立案
何女士称,此后,可能被其他人举报的田某认为她仍在举报,几年来经常骚扰和威胁自己家人。于是,她于2025年8月在社交平台发视频实名举报田某。同年9月,她再次前往洪山区公安分局珞南街珞南派出所报案,控告田某猥亵的行为。11月,该所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案件调查;2026年3月,何女士前往居住地所在的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阳逻街派出所,再次控告田某猥亵,该所核查后认为该案已过行政案件追究时效,决定不予立案。无奈之下,何女士将田某的所作所为制作成海报,先后在南湖派出所等地张贴。
2026年5月中旬,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机关纪委向何女士通报最终核查处理结果:田某因多次言语调戏未婚女性被诫勉谈话,同时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2万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何女士对此处理结果并不认可,她认为田某的行为严重失德违纪,不应继续留在公安队伍中,她将继续收集整理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只有他不在公安队伍了,才会不骚扰我的家人。”
6月25日,奔流新闻记者就何女士反映的情况联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南湖派出所,工作人员登记记者身份信息后,告知相关问题需向洪山分局核实。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再次登记记者联系方式后,称会向领导汇报,随即挂断电话。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同样只是登记记者信息,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未作回应。记者多次拨打田某本人及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纪委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文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 张鹏翔 记者 张秀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