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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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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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于今日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近10个小时。6月16日晚,新黄河记者从被害人王紫雅的母亲王女士处获悉,四川省高院已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报道: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中,法院认定梁某滢作案前存在明显精神异常,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对其“正当防卫”“自首”等辩护理由均未采纳,认为梁某滢长期携带刀具、对同小区住户敲门滋扰,具有极大人身危险性。

记者:赵桂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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