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湃新闻记者 刘璐
男子与13岁智力缺陷少女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被判刑。
5月18日,最高检联合中国残联发布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本次共发布了7个案例,《李某性侵案》入选。
案情显示,2023年4月,李某在明知王某(女,案发时13周岁)存在智力缺陷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2023年10月,福建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县人民法院以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
最高检介绍,该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实行“每案必访”,主动走访被害人家庭,了解实际情况。本案中,办案检察官多次入户走访王某家,了解到王某有体育特长,其父母也有让王某参与残疾人运动的意愿,遂将该信息告知县残联。县残联经评估,发现王某具有肢体协调性好、爆发力突出等特点,具备较强的运动员潜质,后经与其就读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协商,为王某组建了“一对一成长培育专班”,根据王某特殊情况量身定制培养计划,聘请专业教练指导训练,循序渐进将王某引入残疾人运动领域。经过多年刻苦训练,王某最终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中斩获项目银牌,完成了从“受助”到“自强”的人生蜕变。
为推动个案成果惠及更多残疾未成年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残联等部门印发《涉案未成年残疾人综合保护与赋能培育机制实施办法》,畅通民生兜底、康复治疗、医保支付、教育保障“绿色通道”,构建“权益保障+潜能培育”一体化培养机制,为有特长的残疾未成年人搭建培育平台。目前已为5名残疾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0万元,为49名残疾学生、434名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金近80万元,为残疾未成年人发放康复补助金近200万元,有4名残疾未成年运动员参加国家级体育竞技比赛获得名次。
最高检阐述本案典型意义时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残疾未成年人同样享有追逐人生梦想的权利。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仅要关注残疾未成年被害人当下面临的困境,及时为其解决现实困难,更要着眼未来,为其谋划更长远的人生发展。检察机关和残联组织要通力合作,在发掘潜能、定向培养、专业辅导等方面为残疾未成年人提供有力帮助,共同托举残疾未成年人突破自我、勇敢逐梦,实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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