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一个“杰青”要花多少力气?
耿同学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告诉你:花不了多少力气,但你得有时间、有胆量、还得有点“找不同”的耐心。
2026年4月12日,这个B站科普博主发出了第一条学术打假视频,质疑同济大学生科院院长王某(杰青、长江学者)那篇2024年《Nature》论文。此后他像开了挂一样,盯上了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的康某某,盯上了中山大学生科院副院长邝某,盯上了南开大学生科院院长陈佺,以及上海大学的苏某,靶子全是“杰青”,全是最难啃的硬骨头。
耿同学的操作逻辑很简单:你来查,公布结果,证明我没乱说,或者证明你没乱做。
逻辑是可以的,不过实际操作起来有点复杂。那边学校们说“已成立调查组”,这边报端隔三差五蹦出一个“杰青因学术不端被调查”的短讯,可你要是追问一句“处理结果公布了吗”,空气就会安静一会儿。
那些被耿同学点名的“杰青”,大概率还在等学校的“处理”。
那么换一个视角。
2022年11月29日,大洋彼岸、斯坦福大学的校报《斯坦福日报》刊出第一篇关于该校校长马克·泰西耶-拉维涅(Marc Tessier-Lavigne)论文涉嫌图片操控的调查报道。这家报纸的记者是一名大一新生,该系列调查直接相关的署名学生还包括:时任主编Michaela Gregoriou、高级编辑Lucas Chung、新闻编辑Molly Segel、Kate Selig和Michelle Wong等。这几个学生能把校长的论文一页一页翻出来,一图一图标出来。
那斯坦福是怎么接招的?次月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次年7月发布调查报告。 12篇论文逐一过筛,在泰西耶-拉维涅作为主要作者的5篇中,发现了确凿的缺陷,那就是实验室成员操纵科研数据,实验操作不合规,他本人“未能采取必要措施纠正错误”。报告发布当天,校长辞职。哪怕查出来他只是“管不住下属”,并没有自己造假,也不妨碍走人。辞职信写得还算体面:他说自己过于“信任”下属的工作,以后会“进一步强化管理”。
这就是斯坦福的打法:刀起刀落,不拖泥带水。
好,有人要说:那是校长对自己要求高吧?不,再看看哈佛。
弗朗西斯卡·吉诺,哈佛商学院明星教授,专门研究“人为什么要撒谎”和“不道德行为”的底层心理。熟悉吗?研究诚信的人,最后恰恰被自己的不诚信绊倒。2021年有同行开始喊话:你的4篇论文数据有问题。哈佛没有装聋作哑,2022年启动调查,2023年下令停薪留职,2024年拿出一份近1300页的报告坐实数据造假,同年“哈佛大学80年来首次撤销教授终身教职”记录就此诞生。
吉诺的连环官司先不议,单说哈佛的处理,管你头顶多大光环,管你过去拿没拿过百万年薪,错了就滚蛋。
更震撼的是,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ORI)的铁腕远不止你想象中那般温和。Bret Rutherford,哥伦比亚大学出身的精神科研究员,在5篇论文中“鲁莽地虚假报告”入组条件,ORI查实后给了他3年禁止参与联邦资助项目、再跟3年监管的长约期处罚,姓名、职位、论文信息详细罗列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公之于众。摆明了让你在全美学术界“社会性死亡”。
问题是这些还远不是终局,当造假触碰的不只是学术道德,而是法律的红线,处理就超出了校园围墙。德国的“去帽”手段令人细思极恐。
2022年,德国吉森大学博士委员会发现马尔堡大学法学院全职教授斯文·西蒙的博士论文存在“故意造假”,“没有详细注明部分引文的来源,故意将其他人的文本用到自己的论文中”,他们没商量、没调解,直接撤销博士头衔,哪怕你是法学院教授,哪怕你是欧洲议会议员,都不保。
可以想见,在国内任何一位教授被撤掉博士学位,这在学术界该是怎样一场百级地震。在德国,制度的大刀说落就落,没有因为“他是教授就只给个处分”。
至于东京大学对细胞分裂学知名学者渡边嘉典的处理:渡边曾经是一方的学术标杆,手握《自然》《科学》顶刊论文,坐拥文部科学省约15亿日元的研究经费。校内调查组认定他实验室5篇论文存在“捏造图表、杜撰数据”,结果一目了然:调查结果刚出来,全实验室成员集体辞职;文部科学省立马停发一笔370万美元的资助,这笔钱原是2018年才到期的五年期资助,提前三年就断了。
对待一个涉嫌教唆学生篡改数据的知名教授,东大说“停经费就停经费”,哪怕这些研究成果曾是多个实验室以此作为基础,你错了就是错了。
不妨多说一句,有些国家造假的后果已不止于道德问责,而是升级到刑事司法层面。德国曾就论文造假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不少,2022年便有一位法医学者Matthias Graw被指控博士论文抄袭自另一本伪造专著的论文,由此遭到伪造、欺诈等多项刑事指控。
在美国,ORI对阿根廷化学家阿里尔·费尔南德斯(Ariel Fernandez)给出15年禁拿联邦科研资金的重磅处罚。什么概念?“终身封杀令”。
此外,一旦被认定有“研究不端行为”,全球最大的学术论文数据库PubMed会自动标注被撤稿信息,任何研究者点进你的名字,第一眼便是“学术不端”四个字,对,像一个永不褪色的烙印。
国外的处理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逻辑:制度之所以管用,不是因为它花哨,而是因为它真的动刀子。有些大学甚至把学术不端列为比考试作弊更严重的罪行。在瑞典,国家研究不端评估委员会(NPOF)2024年一年处理了32起案件,11起坐实造假和剽窃,每个被查实的名字上都顶着“严重偏离良好研究实践”的定性,调查结果直送政府纪律委员会。
为什么国外高校敢这么“铁腕”?有人说:因为他们学术机构资金来源多元,不靠顶帽子养人。不假,杰青或长江的头衔带不来直接的财政豁免权,管你是院士还是校长,诚信就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譬如德国马普所至今沿袭“科研监察官”制度,斯文·西蒙(Sven Simon)的博士学位被撤便“杀鸡儆猴”震慑了一批人。数据摆在那里:2024年《联邦公报》多起报告中,可以清晰看到ORI对个体研究者的追溯调查甚至可以延伸至四五年前的资助项目。
那么问题来了,国内一套帽子定终身的“杰青”,又如何?前些天还有杰青因学术造假风波在朋友圈销声匿迹,然而实际的处理或许“等等风头过去就没事了”。要知道,真正堵住的漏洞,不是靠举报的博主,而是一套“一经查实必严惩”的制度闭环。
其实说到底,全世界学术造假的手段差不多,比如图片PS、数据篡改、引用剽窃。但为什么人家美国能从大一学生举报校长一路走到报告公诸于世、校长自动辞职?日本的科研诚信为何能从资金源头上打七个死结?答案也许从他们的制度设计与执行偏好中可以管窥一二:他们习惯“把问题放在明面上查”,我们偶尔更容易忘记“查完后要真的有下文”。
国外高校的教科书里写得很简单:造假可耻,即便你是校长也辞职;造假必惩,哪怕您是教授也被撤职。
刀不需要天天举着,但一旦需要挥下时,刀得是快的,血得是冷的。毕竟学术圈的整风,可比耿同学拿着放大镜一帧一帧研读论文图片,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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