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眉大眼的五粮液在唱哪一出?已经披露的归母净利润70%蒸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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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眉大眼的五粮液在唱哪一出?已经披露的归母净利润70%蒸发了

2026年4月30日晚上,是我在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的MBA课程《财务分析实务》的最后一节,尽管第二天是“五一”假期,同学们热情不减,出席率挺高。

课间休息时,发现有好多朋友给我发消息,都是一件事,浓眉大眼的五粮液,出事了!

有朋友发来五粮液2025年报截图——

朋友问,2025年,五粮液营业收入同比下跌54.55%,归母净利润同比下跌71.89%,这是白酒行业崩溃了吗?老大茅台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1%,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53%。

老二五粮液,怎么是崩溃式下降?

又有朋友,发来五粮液2026年一季报截图——

朋友说,五粮液这会计差错更正,是不是财务造假?

手机上截图比较小,我又有点老花,但是归母净利润数据居然差了数量级,调整前148亿,调整后44亿,差了70%,震惊!

其他朋友,发来五粮液的会计差错公告原文——

公告称:“公司对2025年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2025年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相关核算。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5年已披露的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与合并利润表的部分项目,不影响现金流量表列示。”

具体影响金额:

2025年前三季度合计,原来披露定期报告,营业收入609.45亿,会计差错更正后306.38亿,降了50%,归母净利润215.11亿,会计差错更正后64.75亿,降了70%,令人瞠目结舌。

其他朋友的问题集中在,是不是财务造假?毕竟我现在的研究方向之一,是投资场景下的财务造假识别,还出了本书《财报真相》——

2026年5月1日,各种评论文章很多,专业群也有不少讨论,毕竟五粮液这事情过于惊悚。

也说说我的看法,三个问题:

1. 投资者的问题;

2. 是不是财务造假;

3. 会计处理是否合适与潜在风险。

我们一个个说。

投资者的问题

会计差错更正,意味着原来披露的会计数据是错误的,特别是这么大的幅度,用脚指头想,一定构成对投资者的误导。误导时间段,在2025年一季报披露开始,到2026年4月30日会计差错披露为止,这段时间,投资者若因误导性陈述造成损失,我认为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可以找这方面律师问问。

过往10年的五粮液数据,持续稳定增长,2025年的崩溃式下降,直接跌回2017年,不禁让我们思考,过往的增长是真增长,还是管理层在“作图”。

是不是财务造假?

首先要说明,外部财务分析是不能给财务造假定性的,只能是可疑,当然投资场景下,能识别财务造假风险高,已经足够。是不是财务造假,需要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确定。

其次,什么是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财务舞弊)是指管理当局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通过违背公认会计原则(GAAP)故意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信息,歪曲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并实现自身目的的犯罪行为。

财务造假四个要件:

1. 行为主体:管理层实施

2. 行为特征:故意

3. 行为目的: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谋取自身利益的目的

4. 行为方式:扭曲歪曲会计信息

第三,会计差错更正是不是财务造假?

会计差错更正,通常是财务造假的前置信号。

会计差错更正,意味着公司已经承认之前披露的会计信息错误,只要错误足够重大,都有可能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

所以会计差错更正,已经满足了财务造假四个要素的一个,已经从结果上明确了之前会计信息是错的。剩下就是造假动机确认,按照财务造假的定义,管理层的故意行为并有明确的目的。

从五粮液这次会计差错更正看,存在如下迹象,有可能形成管理层故意舞弊动机:

第一,管理层更换。2026年2月,董事长被宜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宜宾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被宜宾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国企领导换人,往往是揭开过往舞弊盖子的契机,例如广州浪奇财务造假案例。有坊间传闻,新任领导进来,发现之前问题,自然不肯背这个锅,“谁的孩子谁抱走”。

第二,五粮液的渠道压货模式。五粮液主要营业收入来自经销,根据2025年报,“五粮液以经销模式为主,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也就是经销商先打款再提货。经销模式收入确认具体方法:“本公司安排物流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在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之前,坊间一直对五粮液的渠道压货模式有诟病,业绩不够就压货,经销商卖不卖得出去没关系。

第三,会计差错更正的理由。此次五粮液公告的理由是“对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换句话说,之前,最起码2025前三季度,业务模式存在问题,什么问题?我猜测,非常可能是没有商业实质的压货,货,经销商给钱拿走了,但可能存在退换货的抽屉协议,导致部分货的控制权并没有实质转移,导致五粮液可能提前确认销售收入。

我们可以借鉴之前财务造假案例,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

在五粮液的会计差错公告中,资产负债表调整主要在其他流动资产,而非存货,也就是货并没有实质退回到五粮液,可能是根据退换货协议内容,确认了部分其他流动资产。

会计处理合适吗?

目前五粮液仅仅对2025年前三季度的披露数据进行重述,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仅存在于2025年,之前情况呢?管理层只是2025年临时起意?

我觉着,需要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去查一查,给广大投资者一个交代。

如果监管立案调查,那就有一个潜在风险,进去一看,之前也要重述,那就很可能涉及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直接退市。

五粮液给市场捅了这么大一个窟窿,监管如何处置,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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