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300元好处费,她把母亲的银行卡给人使用,结果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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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00元好处费,她把母亲的银行卡给人使用,结果摊上大事了

极目新闻记者 王永胜

通讯员张剑 熊金华

为了“赚点小钱”,明知是违法犯罪行为,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将母亲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最终,钱没赚到,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近日,湖北武穴警方破获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嫌疑人张某做的糊涂事,为市民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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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通过对涉案资金流向的深度追踪,迅速锁定了一张涉案银行卡的实际使用人张某。

面对警方的精准研判,嫌疑人张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3月25日上午,张某主动来到青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案后,今年34岁的女子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荒唐行径。据张某交代,她明知出借、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为了“赚点小钱”,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事情起因于张某的男友刘某。3月初,刘某因需要接收一笔涉赌资金,便找到张某,提出借用其银行卡,并承诺事后给予300元的好处费。然而,张某自己的银行卡因异常交易早已被列为“黑户”,无法使用。于是,张某擅自将母亲的银行卡拿来交给了刘某。随后,刘某利用这张银行卡接收了1万元转账。令张某没想到的是,这笔资金因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很快被警方冻结。当张某发现银行卡无法取现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郑重提示: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而为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无论是否知情,都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请广大群众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切勿因一时贪念,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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