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私卖家长22克金镯,涉事金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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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私卖家长22克金镯,涉事金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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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陕西咸阳泾阳县未成年孩子赵涛私自售卖长辈一只20余克的金镯子,被泾阳金店以1.7万余元回收,9个月后家长找金店退还遭拒,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此事引发热议。

2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泾阳县城走访了解到,泾阳金店在当地店面较大,是一家老店。记者向店员表明来意后,自称该金店的3名管理人员向记者介绍了情况。

据其中一名管理人员钱亮介绍,根据店员回忆和店内交易资料,店方复盘了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情况。

钱亮称,交易当天,与赵涛同来金店的最少另有一人,交易前是一名刘姓男子出示的身份证资料,显示对方已满18岁,并在单据上签名,手写了电话、身份证号等。当天,店方确实未联系金饰出让人的家长。上述金镯子被收购后作为旧料熔炼处理,店方支付了1.7万余元的回收款,但因交易已过去9个月,记不清楚这只金镯子的克数。

钱亮表示,店方多年前收购金饰时曾留过顾客的身份证、原始票据复印件或拍照留存,但近些年顾客们不想留存身份信息等资料。因此上述交易未留存顾客身份证复印件或拍照。

采访中,在场的另外两名管理人员所述的情况与钱亮的说法基本一致。

记者提出查看上述交易的存单和支付记录,金店方拿出一张单据,只让记者看了几秒。记者看到,单据上的签名是姚某某,出生于2007年某月,回收款为上万元。记者追问,单据上的签名为何是姚某某,钱亮连忙解释:“时间长了,记错了,记成了刘某。”此外,店方未向记者出示1.7万余元的付款记录凭证。

钱亮等人向记者透露,李琴曾多次来金店讨说法。沟通后,金店才得知2025年4月28日回收的金镯子是赵涛带来的,并得知那时的赵涛未满18岁。钱亮称,几天前李琴等人在金店门口与店员发生冲突,并冲到店内影响营业,有店员受伤就医。

2月3日晚,该金店另一名店员向记者透露,钱亮并不是该金店的法定代表人。据其了解,钱亮可能是老板生意上的合伙人和朋友,帮忙处理纠纷。天眼查APP显示,该金店的法定代表人是姚某。记者让店员向钱亮和姚某转达记者再次采访的需求。对方称,姚某在忙着配合警方调查。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接到钱亮和姚某的来电。

泾阳县另一家品牌金店店员对记者称,2月3日当天的金饰克价为1200多元,自家店铺的黄金回收克价为950元。该店员表示,金店对回收旧金饰有严格的手续:一是查看出让者身份证原件和金饰原始票据;二是核实金饰的来源,出让前必须征得金饰原主人的同意;三是拒绝回收未成年人带来的金饰。该店员提到,有些金店要求交易时,金饰原主人必须在场,打电话或视频通话都不行,“我们店不收25岁以下人员带来的金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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