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政坛的“宫斗”戏码迟迟没有落幕,尤其是针对前总统尹锡悦的司法判决,已成为关系到朝野两党未来是斗得你死我活,还是偃旗息鼓的关键一案。掌握特赦大权的李在明,会不会在最后关头网开一面?趁机修复两党以及社会高度撕裂的局面呢?
当地时间1月13日,韩国检方正式要求法院以“内乱头目”罪名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预计一审判决将在2月19日宣判。
该指控在韩国法律框架内具备合理性,也具有历史先例。
韩国《刑法》明确,内乱首谋者的最高刑罚是执行死刑。30年前时任韩国总统的全斗焕也面临同样窘境,因此有分析认为韩国司法程序会参考这一模式来处理尹锡悦。
其实,对比全斗焕发动的光州事件以及被指控的“军事叛乱、内乱、贪污受贿”等罪名,尹锡悦造成的客观影响和性质恶劣程度都要小很多。
那么全斗焕的处理结果是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无期,结果次年就与候任总统金泳三达成共识后得到特赦。
从这一历史脉络来看,尹锡悦最终的结局大概率也不会面临死刑。
况且,韩国目前是处于“事实废除死刑”的状态,九七年之后就从未实际执行过死刑,即便是被明确判处死刑的罪犯,也会在事实上得到终身监禁的待遇。
既然如此,为什么韩国检方对自己的“娘家人”,还会下此狠手?
一方面,检方提出的死刑要求是出于“防患未然”的警示作用,如果连“兵困国会”的乱宪行为都可以被从轻处罚,那么后来者是不是作出更过分的违法乱纪行为也不会被追究?死刑指控是维护法律尊严,这一点无可厚非。
另一方面,死刑指控注定将成为两党博弈的政治筹码,李在明能以此讨价还价,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
韩国总统赦免权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调节政党等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而这一作用在韩国历史上表现得甚至有些矫枉过正。比如李明博时期,五年内使用七次,赦免超2.2万人;全斗焕更创下历史纪录,高达14次。
不过,在普通赦免与特赦之间还存在法律上的明确界限,比如普通赦免需要经过国会同意,而特别赦免则由总统直接决定。因此,后者往往被视为总统的政治工具。
那么,当尹锡悦被指控死刑后,即便被改判无期,这张牌也会持久掌握在李在明手中。
虽然国民力量党已经表现出与尹锡悦完全切割的状态,甚至要更改党名来舍弃旧形象,但彼此之间还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多数党内成员还是期望李在明最终能使用特赦权,换取尹锡悦的自由之身。
其一,尹锡悦在国民力量党内的关系网络并未被扫除干净,能在短期内引发动乱,甚至制定栽赃嫁祸的失败预案,仅仅处理目前落网的官员是不够的。况且,这并非党内站队问题,就连当初有能力阻止却冷眼旁观的党内高层,一旦被曝出存在漠视态度,也是两边不讨好,政治影响力也将一落千丈。
其二,尹锡悦在民间支持率一直处于高位,这部分选民是国民力量党想继续拉拢的,若尹锡悦有朝一日重见天日,获得这部分选票为党内“黑马”站台,也有助于在选举中增加胜率。
在野党有动机“请求”李在明使用特赦权力,而李在明自然也有自己的利益驱动。
首当其冲的是,特赦有重罪的前总统,是一种展现所谓“国民团结”的和解举动。因“兵困国会”事件,韩国两党与社会意识形态高度撕裂,矛盾甚至影响到外交等众多领域,呈现出多事之秋的政治氛围。
对比要缓缓图之并寻求好转的经济与半岛稳定等因素,特赦尹锡悦或许是最直观、最有效的行为。
其次,是动用赦免权的范围将扩大至执政阵营中的曹国、尹美香等人,这种对盟友的回馈属于正常操作,也是李在明必须做的事情。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特赦尹锡悦一事大概率会沿着韩国历史脉络告终,也兴许是尹锡悦早早就意识到自己的结局不会太凄惨,才有当时放手一搏的冲动。
李在明对“兵困国会”案件一直表达出强有力的惩治态度,但也没放弃使用赦免权来缓解矛盾的选项。
骚乱过后,政客们想的依旧是巩固权力,将斗争深入化、持久化,而非拨乱反正、正本溯源。以至于韩国的发展路子既区别于传统的西方政治制度国家,也与日本难以相融,最终成为一个相对特殊的存在。
究竟有没有人能打破“青瓦台魔咒”,成为一个得到两党高度认可,国民高度追捧的领导人,我们拭目以待吧。
作品声明:仅在头条发布,观点不代表平台立场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