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19岁男学生张俊豪,被邻居王某桂涉嫌蓄意撞成重伤,1年后失去生命体征。
1月5日上午,九派新闻从张俊豪家属处获悉,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张俊豪妈妈张女士告诉九派新闻,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桂死刑,王某桂当庭未上诉。
在接受采访时,张女士正在前往殡仪馆的路上,她说,要将这个消息告诉儿子。“我要把结果告诉他,让他安息,之前因为案件在审理,他一直在殡仪馆,我想尽快让他入土为安,逢年过节和他说说话。”张女士表示,这个结果是王某桂应得的,自己没有一点开心,“我永远失去了儿子,怎么样都是输家。”